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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金湾区大学生创业可获双份补贴

2014-10-21
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记者杨亮 金湾区昨日发布新版创业补贴办法,扶持范围和补贴力度均有所提高,除本地户籍居民,金湾辖区内五所高校大学毕业生创业也被首次纳入补贴对象,并可获双份补贴。

  扶持范围打破户籍藩篱

  与2011年出台的《金湾区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比,最引人瞩目的是创业扶持范围从原来的本地户籍人口,扩大至金湾区内五所高校的大学毕业生,以及入学前具有本区户籍的市外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国外留学毕业生,打破了户籍“藩篱”。

  办法还重点向高校毕业生倾斜,凡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以本人名义在金湾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纳税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创业项目,在按照《珠海市就业补贴办法》规定成功申请到市的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后,金湾区财政按照1:1的比例给予相同额外补贴,这也意味着大学生创业可获两份补贴。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提高

  此外,金湾扶持创业的补贴力度也有所增加。创业者招聘工人,金湾区按人头给予岗位补贴,如创业者招聘的是金湾区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比以前提高了20元;招用金湾就业困难人员、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每人每月补贴300元,较旧标准提高100元。

  办法同时对创业者的租房、税收、创业培训、贷款、参加推荐会等提供补贴或减免优惠,创业者成功根据其税收贡献给予1万到5万元不等的奖励,创业失败政府发放每月300元补贴,持续6个月。

  (原标题:金湾大学生创业可获双份补贴)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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