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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领者拒遵禁止令 各界齐轰

2014-10-22
来源:香港商报
铜锣湾仍有极少数的违法占中者未撒离。
 
    【香港商報訊】記者戴合聲、林駿強報道:高等法院接受運輸業界及商廈的申請,就旺角、金鐘等被占領道路頒布臨時禁制令,但示威者依然不肯遵從禁制令撤離。社會各界人士昨日都發聲,希望示威者遵守禁制令,尊重法庭判決,因為法治是本港最重要的基礎之一。有法律界人士提出警告,非法占領者不理會法院頒下的臨時禁制令,不單是公然挑戰香港長久建立的法律制度,同時觸犯藐視法庭罪,可被判入獄。
 
    民建聯撐禁令促還路於民
 
    民建聯對高院的頒令表示歡迎,并強烈要求所有占領人士尊重法庭的決定,立刻遵從禁制令,停止所有非法霸占有關路段的行為,還路於民。
 
    民建聯回應指,根據法院的判詞,占領人士占據路面的規模大,占領事件亦拖延太久,對公眾造成滋擾。法庭又認為,任何人即使是占領人士都不能獨霸馬路,需要平衡社會公眾利益。認為有關頒令清楚顯示法庭認同連日來的占領行動已嚴重影響市民的生活,而示威人士在行使集會權利的同時,亦必須顧及社會公眾利益。
 
    回應又認為,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當中包括法庭的判決必須獲得社會各界的尊重及遵從,藉此保障市民透過司法程序而得到的權利。如果占領人士堅決拒絕遵從法院判決,不單損害法庭的權威,更會嚴重動搖本港社會一直辛苦建立得來的法治基礎。而為了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強烈要求占領人士必須尊重法庭判決,立即停止占領行動,撤離所有非法霸占的道路。
 
     張國鈞斥明知犯法而犯法
 
    身兼民建聯副主席的執業律師張國鈞指出,非法集會的示威者不單無視法庭的禁制令,更揚言「大是大非面前,法律排第二」,這是公然挑戰香港的法律:「什麼是大是大非?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大是大非,那麼社會就亂了。」
 
    他又指,就連非法「占中」發起人的戴耀廷也承認,繼續占領的人可能會觸犯藐視法庭罪。認為這是明知犯法而犯法,若每一個人都這樣做,那麼香港的法律制度將蕩然無存。
 
    前保安局局長、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認為,法庭頒布禁制令,已證明參與占領的示威者無論是堵路,還是設帳篷等行為,都是不合法的,如果示威者不遵從,便有藐視法庭之嫌。
 
      葉劉稱有助市民日后索償
 
     對於事態發展,葉劉指早前警方移除障礙物都有困難,如果執達主任要求警方協助,亦擔心情况未必順暢,執行上有困難。
 
     不過,葉劉說,禁制令的頒布,有助日后受占領行動影響的市民申請索償,希望更多示威人士能了解到自己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盡快離開占領區。她又表示,旺角占領情况嚴峻,因為有激進分子滲入其中,警方最后難免要執法,希望市民盡快離場。
 
    民建聯司法及法律事務副發言人、大律師馬恩國稱,如不跟從禁制令,示威者會被視為藐視法庭,妨礙司法公正。他認為,禁制令已發揮一定作用,旺角有部分示威者離開,且泛民的法律界人士在禁制令頒布后,都沒有高調着示威者逗留;他預計即使有死硬派會留守,但情况會繼續改善,最后警方能較容易清場。
 
     葉國謙指破壞港法治精神
 
    對於部分反對派聲稱不接禁制令便沒有問題,馬恩國反駁稱,禁制令的傳達有多方面途徑,新聞報道已是其中一個方法。
 
    民建聯黨團召集人葉國謙指出,示威者在禁制令頒布后,應盡早撤離示威區;所謂「公民抗命」如繼續下去,將破壞本港的法治精神,而法治是本港最重要的基礎之一;占領行動已對市民造成很大影響,民怨已經沸騰。
 
    代表的士業界申請禁制令的亞太法律協會會長鄺家賢表示,希望市民尊重判決,香港是法治地方,法庭是根據證據和法律原則頒令,港人一直有良好守法傳統,如果有人違反禁制令,將是藐視法庭,可被判監或罰款。
 
    她指出,禁制令於報章刊登,無人可以拒收,亦不可以阻止原告或代理人拆除障礙物。申請禁制令有緊急性,因警方已表示占領區已可能達至暴亂邊緣,繼續下去可能有更多人受傷。
 
     田北俊直斥抗命無法無天
 
    律師陳清霞點出,如任何人士仍留在相關道路上,即違反禁制令,原訴方可即時入稟法院控告有關人士藐視法庭,非法集會人士應立即撤離,不要妨礙清除路障。她稱,3個多星期的非法集結及激進行為已近暴亂邊緣,本港不能容忍此等破壞法治的行為。她說非法集結人士知法犯法,冲擊香港的法治傳統。
 
    自由黨黨魁田北俊說,香港是法治地方,高院已頒發禁制令,禁止示威人士在旺角及金鐘聚集,但有示威人士指為了「公民抗命」,即使有禁制令,都會繼續留守,質疑是否有人希望香港變成無法無天。
 
    香港大律師公會早前曾就「法治及公民抗命」議題發出聲明,指出「占中」三問題:一是「占中」長期及大規模占領公共地方及道路,造成交通阻塞,這種行為將觸犯法律,「占中」參與者應隨時準備對自己的行為負刑事責任;二,是在刑事檢控中,「公民抗命」不能作為答辯理由;三,是「占中」詆毀討論憲制及法律原則問題,是對法治精神的公開詆毀,香港政改方案必須在《基本法》框架下進行。

 

[责任编辑:刘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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