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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聯將成歷史名詞

2014-11-20
来源:香港商報 周奕

  周奕

  「佔中」已成強弩之末,現在等候的不過是被收復或局部收復(此處不用「清場」的字眼)。學聯中人對這個嚴重損害香港經濟以及擾民的行動雖然一再鞠躬,學聯常委梁麗幗甚至宣稱:「學聯願意承擔刑事責任」,都是表面文章,說到底,他們從未考慮到今後對學聯這個組織的嚴重影響性,一旦塵埃落定,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將會嘗到他們親手炮製的苦杯。

  債務纍纍由誰付

  不管這次「運動」的結局如何,將會出現許許多多的索償案件,這些人都是無辜的受害人、損失者,理所當然要向肇事者索償。儘管有不少大狀聲稱將會給予學聯以法律支援,倘若學聯中人還有點人性的話,希望他們實踐他們承擔責任之諾言;若是接受某些人的唆擺,認為「有得打」而進行抗辯的話,你們都要付出自己的精神、時間和物質,因為大狀們的支援,一般來說只是大狀個人不收或減收訴訟費,可是還有不少行政費用必須要支付,而且金額不少哩!這些案件大多會纏訴經年,那麼,非得花上三五載休想了結。

  還有進者,索償5萬元以下列入小額錢債案,這個小額法庭是不準聘請律師作代表,一定要由當事人出庭。小額錢債案的索償手續十分簡單,稍為懂得一點辦事程序的人都可以自行入稟。由於「佔中」而遭受到經濟損失,不管金額多少都可以申索(已有人宣稱索償500大元)。萬一索償案達到千百宗的話,那麼下一兩屆以至三、四屆的學聯負責人休想上課,都得從朝至暮蹲在小額法庭來處理這些案件了。

  「佔中」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數目不菲,法庭判決下來,學聯萬一敗訴就要賠錢。學聯最大的資產是它手上的三間物業,滿打滿算不過是2000萬元上下,換句話說,學聯要把手上的不動產全部變賣,萬一資不抵債,債權人有權申請學聯清盤,即是學聯要「執笠」。即令若干年後,有熱心人士願意將之恢復,他們面臨的困難是接任人得承擔這個組織遺留下來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要面對未曾索償者的申索案件,不單要賠許多錢,還要承擔沒完沒了的官司,何苦來由?不如另起爐灶。可以斷定,「香港專上學生聯會」這個名稱將會成為歷史名詞。

  接任人將面對刑責

  資不抵債的另一個索償方向,可能伸向學聯屬下的八間院校:港大、中大、科大、理工、城大、浸會、嶺大和教院的學生會,儘管這些學生會在法律上應負的是「有限責任」,不過法律界中人有可能從英國案例中找到突破點。何況學聯反覆無常,予人印象甚差,難保索償人亦來個「以其人之道……」,不惜花上金錢和時間,請那些學生會領袖——這些清真純潔的未來之星了解一下什麼叫做責任承擔。如此一來,現任或繼任的八大院校的學生會負責人將有可能要花上時間與金錢來應付沒完沒了的官司。為了避免這些尷尬場面之出現,一個較為可行的做法是這些院校的學生會當機立斷,退出學聯,與之切割,或許有可能贏得同情而網開一面。

  學聯清盤,除物業之外還有另一份資產,上述八間大學9.5萬名在學的大學生要為它承擔債務,一般來說應付款項之標準大概是他們所繳付的學聯年費(現標準是6元),不管這些學生支持或不支持「佔中」。倘若這些官司延續到明年或後年,那麼該個年度的大學生都要付出與己無關的6塊錢。除非這些大學生在入學時拒絕支付這筆學聯年費以示與這個組織無關。

  前幾年,筆者在某學術團體倦勤,接任人第一句話就問:(這個團體)有沒有未了官司,有沒有負債。筆者暗地裏讚他一句「精明」。

  明年3月,學聯要換屆了,溫馨提示:有心角逐的接任人得想一想:這間團體有多少宗有可能面對的刑事和經濟案件?此外,這間團體還有可能遭到清盤的命運,是否願意把閣下的名字掛在「末代內閣」裏面而成為歷史「名人」?不流芳百世亦當……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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