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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未批先建” 10家新能源公司被點名

2014-11-2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國家能源局江蘇監管辦日前披露了10家未批先建的新能源企業,其中不乏知名公司。被點名的企業中,包括了龍源、華電尚德、國華射陽陸上風電、中節能東台太陽能(三期)等。

  多位業內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這種“未批先建”做法,非企業所願,而是因競爭、想提前獲取電價、地方要求所致。

  知名企業被通報

  國家能源局江蘇監管辦表示:“今年上半年,國家能源局在全國開展了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審批簡政放權落實情況專項監管工作,並將江蘇列為駐點監管省份。在駐點江蘇監管工作中,發現部分企業存在未批先建、提前開工等違規建設問題。為進一步規范新建可再生電源項目投資建設秩序,維護健康有序的電力建設市場環境,現根據要求,對涉及的違規企業予以全省通報。”

  記者在名單中看到,被點名的公司有:龍源大豐陸上風電、國華射陽陸上風電、華電尚德東台(三期)、中節能東台太陽能(三期)、濱海振發太陽能電廠、南通建海投資有限公司、南通市弘煜投資有限公司以及中節能如皋分公司、海安鼎輝新能源等。

  其中,龍源大豐陸上風電的開工日期為2011年8月,要比核准日期提前了3個月,國華射陽項目、中節能東台太陽能等公司的開工日期,也要比核准日期分別提早了5個月和7個月。多數項目的開工日期,集中於2012年10月到2013年上半年,但2013年下半年有關部門才予以核准。

  企業的擔憂

  某光伏電站施工企業人員看到此名單時有些驚訝。他說,企業對一些新能源項目之所以“未批先建”,有幾個原因。

  首先,如果是央企投資這類項目,有自身的配額完成需要。假設要做100兆瓦的光伏項目,地方發放配額的部門與央企關系較好,因此企業也知道手續辦得下來,就會先建這類項目。第二,為了贏得當年的電價(第二年將會調低),獲得較好的新能源項目盈利,企業也會在核准文件下發之前,先去開建工程。

  目前,我國的新能源項目已從原來的“核准制”變為了“備案制”,如果各審批和項目指標發放部門協調不足的話,將導致部分光伏、風電企業再度被點名“未批先建”。

  一位業內人士透露,以光伏為例,每省都有相應的電站指標發放權,能源局則主要負責對這些項目實施備案。

  假設省裏有500兆瓦的光伏電站指標,它給某市有關部門分配指標50兆瓦,該市將會對一些已建起來或並網的項目公司,發放這類指標。企業獲得指標後,再去能源局備案。這其實就是“未批先建”的操作。

  之所以該市會如此,也有多重原因。一是市級行政部門有壓力。若把一些不開工的新能源項目,也納入到指標內,其第二年從省級單位獲得的指標,就會被相應削減。其次,國家目前也在打擊倒賣光伏“路條”的個人或者企業,假設市裏把(電站)指標發給一些只有路條、並沒有建設欲望的企業,也會受到負面影響。

  “現在國家能源局江蘇監管辦出了文件後,企業也要多方斟酌。”國內某大型光伏電站公司副總裁表示。

  國家能源局江蘇監管辦還要求,被通報的企業應該高度重視問題,排查和梳理,全面審視問題,向江蘇能源監管辦做檢查且提出有效整改措施,今後如再發生提前開工等違規建設行為,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如有項目違規,江蘇能源監管辦將暫停辦理發電業務許可證,不辦理轉入商業運營手續;而電網企業應根據要求,對存在違規行為的項目暫緩辦理並網手續。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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