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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內地新政:將收購商品房用于保障房

2014-11-24
来源:香港中通社

   香港中通社11月24日電 一面是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一面是地方日漸高企的房地產庫存壓力;一面是地方政府捉襟見肘的財政,一面是中小房企的資金回款需求。在各種矛盾交織中,被認為是“一箭多雕”的地方政府收購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政策有望落地。

 
  據北京《經濟參考報》24日稱,其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針對地方政府收購商品房具體操作問題,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擬出臺收購商品房用於保障性住房指導意見,具體對地方政府回購或回租普通商品房分類做出具體要求。
 
  對此,業內人士指出,指導意見出臺將使地方政府回購商品房更具操作性,并加速推進這一過程。與此同時,此舉打通市場庫存房源與棚戶區改造的安置需求後,將有超過一千萬棚改安置需求被釋放。
 
  據權威人士透露,地方已有部分較為成功的商品房回購先例,有較大推廣意義。因此,指導意見根據具體分類,對地方政府回購或回租普通商品房做出具體要求。其中涉及數量最多的棚改項目安置房可以以回購方式補充,而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可長期集中租賃存量待售商品房。
 
  對此,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趙路興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十二五”期間,3600萬套保障房建設已接近尾聲,而大規模棚戶區改造才剛剛開始,地方面臨的建設任務較重,而與此同時,現在一些城市商品房庫存較大,消化周期甚至高達5、6年。
 
  因此,這類區域地方政府不必要再新建保障類住房用於安置,可采取回購或回租成熟的存量商品房項目,不僅可有效降低配套投資壓力,實現低成本、高效率安置,也將進一步減小地方房地產庫存壓力。
 
  對此,趙路興認為,政府改變新建的方式,通過回購適當面積的普通商品房作為保障房源,從而打通市場庫存房源與棚戶區改造的安置需求,這將有效促進完成長期棚改目標。2014年年初中央提出“改造約1億人居住的城鎮棚戶區和城中村”的要求。這意味著,要完成中長期棚改目標,從2014年起每年需完成471.42萬戶以上,以此計算,到2017年至少有千萬戶建設需求。(完)
[责任编辑:邓煜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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