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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首個巡回法庭深圳挂牌

2015-01-29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姚志東、實習記者牛玥潼報道: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深圳巡回法庭昨日正式挂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胡春華,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強出席揭牌儀式。巡回法庭審理跨區域重大行政、民商事案件,有利於保障司法公正,有效監督、指導、支持地方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推進法律正確實施,維護國家法制統一。深圳巡回法庭將管轄廣東、廣西和海南三省區,主要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據悉,第一巡回法庭設立在深圳市,主要考慮到廣東的經濟發展速度比較快,案件數量比較多,臨近港澳地區,案件類型多樣,為了更好地統一法律適用標準。同時,有利於方便港澳台居民訴訟,便於開展司法協助,向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展示最高人民法院良好司法形象。

  分擔最高法審理壓力有利首都和諧穩定

  據介紹,近年來,隨著社會矛盾增多,全國法院受理案件數量不斷增加,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數量長期處於高位運行。2010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每年受理案件均在1萬件以上,登記來訪6-7萬件。大量案件涌入最高人民法院,不利於最高人民法院作為最高審判機關發揮其監督指導地方法院工作的職能,不利於維護首都地區和諧穩定,也不利於方便當事人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一是巡回法庭審理跨區域重大行政、民商事案件,有利於保障司法公正,有效監督、指導、支持地方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推進法律正確實施,維護國家法制統一。二是方便人民群眾就近訴訟,減輕當事人訴訟累,更加有效地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三是有利於糾紛就地解決,維護首都地區社會和諧穩定。四是有利於最高人民法院本部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釋,審理對統一法律適用有重大指導意義的案件,強化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監督指導全國法院審判工作的職能。據悉,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派出機構,按照司法改革要求實行全新的審判機制和管理模式,對於法官司法能力特別是獨立辦案能力要求非常高。巡回法庭庭長由現任副部級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擔任,主審法官均具有碩士以上學歷,其中多位獲法學博士學位,平均具有15年以上審判工作經驗,具有獨立辦理重大疑難案件和簽發裁判文書的能力,其中多位系國內審判業務專家,獲全國優秀法官、全國法院辦案標兵等稱號。

  判決效力等同最高法

  最高法新聞發言人孫軍工表示,《規定》明確,巡回法庭審理或者辦理巡回區內的案件有四類範圍。第一類是應當由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第一審行政或者民商事案件,這主要是指根據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規定,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審的案件,一般是在全國範圍內重大、复雜的第一審行政案件,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第二類包括不服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審行政或者民商事判決、裁定提起上訴的案件;對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決、裁定申請再審的案件;刑事申訴案件;依法定職權提起再審的案件。這些案件在目前最高人民法院辦案任務中占較大比例,放到巡回法庭審理有利於減輕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審判工作壓力,也免去當事人奔波勞苦,方便當事人訴訟。

  第三類是一些涉及程序性事項的案件。主要是不服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罰款、拘留決定申請復議的案件;高級人民法院因管轄權問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者決定的案件;高級人民法院報請批准延長審限的案件。

  第四類是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協助案件,有利於方便港澳台居民訴訟,便於開展司法協助,向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展示最高人民法院良好司法形象。

  據介紹,《規定》第二條明確了巡回法庭的機構性質,強調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設審判機構。作為最高人民法院的組成部分和派出機構,巡回法庭不是一個獨立的法院,巡回法庭的審級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審級,巡回法庭作出的判決、裁定、決定,就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決定,蓋最高人民法院印章。

  邁出司法改革關鍵一步

  分析指出,被人們寄予厚望的巡回法庭開張,是撬動司法改革全局、優化司法職權配置的關鍵支點之一,也標誌著「牽一发而動全身」的司法改革繼續向深水區邁進。長期飽受詬病的司法「地方化、行政化」癥結,催生了最高法院巡回法庭。最高法院巡回法庭設立的重大意義,正是在於「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構想在現實中落地,旨在排除干擾,確保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杜絕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司法「去地方化」「去行政化」,本質上都是「讓司法回歸司法」,按照司法規律辦事。最高法院處於國家司法體系金字塔的頂端,既要保障國家法律的統一適用,又要負責具體案件審判,還承擔對下級法院的監督職能。設立巡回法庭,有利於最高法院自身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釋,審理有重大指導意義的案件,更可對地方法院審判案件和地方政府依法辦事起到重要的監督制約作用,從而推進整個司法系統向本位回歸。

  設址深圳有利解決涉港澳案件

  據了解,根據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試點方案》,最高人民法院設立第一、第二巡回法庭。《規定》第一條明確了第一巡回法庭設在廣東省深圳市,巡回區為廣東、廣西、海南三省區。第二巡回法庭設在遼寧省瀋陽市,巡回區為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這也是首次在最高人民法院官方文件中明確了巡回法庭的設定地點和巡回區域。最高法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巡回法庭設定地點的選擇與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特點和司法審判工作實際密切相關。第一巡回法庭設立在廣東省深圳市,主要考慮到廣東的經濟發展速度比較快,案件數量比較多,臨近港澳地區,案件類型多樣,為了更好地統一法律適用標準。而將第二巡回法庭設立在遼寧省瀋陽市,主要考慮東北是中國老工業基地,在工業經濟結構轉型升級的背景下,矛盾糾紛數量較多,希望通過設立第二巡回法庭,促進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振興和東北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未來條件成熟時,根據有關規定和審判工作需要,還可以適時增設巡回法庭,并調整巡回區域和受案範圍。

  促進廣東法治建設

  胡春華表示,這次最高人民法院將第一巡回法庭設在深圳,將極大地促進廣東的法治建設工作,為廣東加快構建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推進經濟社會轉型升級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周強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正式辦公,標誌著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進入新的階段,標誌著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體制改革的正式啟動。周強要求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要做嚴格公正司法表率、司法為民的模範及司法改革的排頭兵。

  將去除司法行政化

  在最高法新聞發布會上,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長孔祥俊表示,巡回法庭作為最高法司法改革的實驗田,第一巡回法庭的裁判文書將由主審法官作為審判長簽發,改變了慣常的審批制,且不設固定合議庭。據介紹,為了全面體現新一輪司法改革精神,落實「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原則,《規定》就巡回法庭實行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責任制、合議庭組成、庭長、副庭長辦案、巡回法庭裁判文書簽發機制等作出原則規定。《規定》明確最高人民法院甄選辦案能力突出、審判經驗豐富的審判人員擔任巡回法庭主審法官。巡回法庭的合議庭由主審法官組成。明確巡回法庭庭長、副庭長要參加合議庭直接審理案件。巡回法庭合議庭審理案件時,由承辦案件的主審法官擔任審判長。庭長或者副庭長參加合議庭審理案件時,自己擔任審判長。巡回法庭作出的判決、裁定,合議庭成員簽署后,由審判長簽發。這些都是落實新一輪司法體制改革精神,落實司法責任制去除司法行政化的重要舉措,真正實現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有利於提高司法效率,落實司法責任。

  實行辦案品質終身負責制

  孫軍工表示,為加強監督,巡回法庭設專職廉政監察員,負責巡回法庭的日常廉政監督工作,實行辦案品質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完善防止內部人員干擾辦案的機制,強化防範司法腐敗的機制。巡回法庭主審法官由最高人民法院選派,每兩年輪換一次,防止與地方形成利益關系。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統一納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信息綜合管理平臺進行管理,立案信息、審判流程、裁判文書面向當事人和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前海法院揭牌 試水港人陪審員制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姚志東、童越實習記者牛玥潼報道:昨日上午,廣東省深圳市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正式成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胡春華,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強為前海法院揭牌。據悉,今年2月2日開始,前海法院將正式受理案件。受案範圍方面除管轄前海轄區內的第一審民商事、行政和執行案件外,還集中審理原來由深圳其他基層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并建立港籍陪審員選任制度。

  習總寄語前海司法改革

  習近平總書記十八大后首站視察前海時,鼓勵前海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示範區方面積極探索,先行先試。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到深圳視察時,要求深圳進一步發揮改革開放排頭兵作用,推動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健康深入開展。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胡春華也寄語深圳大膽探索,在司法體制改革中繼續走在全國前列。據介紹,前海法院的設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首先,可以充分利用前海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在司法管理體制、司法權力運行機制、法官職業保障機制等方面大膽探索,為全國深化司法體制機制改革積累經驗。此外,可以借鑒國際先進審判制度,建立具有前海特色適應前海現代服務業發展需要的商事審判制度,強化對前海商事活動的司法保護,滿足前海特殊的司法需求。

  陪審團首納港人

  前海法院將改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切實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充分保障當事人的訴權。同時,建立符合司法規律的辦案責任制,取消案件審批制。主審法官獨任審判的,由其自行簽發裁判文書,獨立承擔辦案責任;合議庭審判的,裁判文書由合議庭成員依次簽署,審判長簽發。建立審判監督權行使的全程留痕制度,實行案件審理、審判監督管理行為全部網上流轉。建立院長、副院長依法行使審判監督權的登記備案制度,全程留痕;落實辦案品質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真正實現「誰審誰判誰負責」。此外,前海法院將推行具有前海特色的复合審判模式。一是港籍陪審員選任制度。從符合條件的香港居民中選任陪審員,隨機參與案件審理。二是建立專業審判制度。結合前海重點發展產業,打造專業化的審判模式。三是建立香港及外國法查明機制。在前海合作區擴大和方便香港法的適用。

  學者盼特區成為法律體系試驗田

  周強要求,前海法院要充分發揮獨特優勢,在機構設定新、運行機制新、人員管理新的有利條件下,積極推進綜合性改革試點,為全國法院的司法體制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廣的經驗;要按照「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原則,完善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加強與港澳法院的交流合作,為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創造新經驗,努力把前海法院建設成為綜合性改革示範法院。深圳市委書記王榮說,作為國家唯一批覆的「社會主義法治示範區」,前海深港合作區承擔著為全國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率先探路、創造經驗,以法治服務國家新時期對外開放戰略的重要使命。深圳將以前海法院成立為契機,加快推進一流法治城市建設。全國人大法工委社會法室副主任陳佳林認為,特區立法不僅為其自身的法治發展提供依據,也應成為法律體系的試驗田,為國家層面出台相關法律提供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長羅東川則強調,涉外審判應實行精品戰略,為開放型經濟體制建設和海洋強國戰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法律查明是審理此類案件亟須解決的一個難點問題,應當重視通過法律專家來查明的途徑,大膽創新查明途徑。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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