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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現首家退出高球場 政府補償将完成

2015-03-02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4年11月26日,市民在觀瀾湖高爾夫球場打球。觀瀾湖高爾夫球場也是此次整改中被要求“退出”的6家深圳球場之一。南都記者 陳文才 攝

  港中旅聚豪(深圳)高爾夫球會近日發佈公告,宣佈將整體退出。這是自去年11月深圳市發改委發文以來,深圳首家高爾夫球會宣佈退出。按照要求,深圳15家高爾夫球場全部納入清查範圍,其中6家退出,9家整改,最後期限為今年6月底前。另外,深圳高爾夫俱樂部30年用地在春節前就已經到期,是否改公園仍無說法,深圳市規土委回應稱將在春節後統一發佈。直到昨日,該俱樂部仍在正常營業當中。

  中旅國際公告稱將獲得補償退出

  2月10日,港中旅聚豪(深圳)高爾夫球會有限公司在公司官網發佈公告,稱球會在今年2月2日收到深圳市發展改革委、深圳市人居環境委與深圳市規劃國土委聯合發來的深發改函【2015】169號《關於深圳港中旅聚豪高爾夫球場的退出通知》,要求該球會退出佔用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等相關保護區域的土地並按照規劃恢復原狀,拆除或關閉建設專案,退出工作要在2015年5月15日前完成。

  港中旅聚豪(深圳)高爾夫球會有限公司表示,球會是經深圳市政府合法批准取得並合法經營高爾夫球場的企業。之所以被政府要求退出,系因為國家關於水源保護區的法律法規發生了變化,目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禁止建設和經營高爾夫球場。集團公司為此正在與深圳市政府積極協商關於球場退出的方案與補償問題。

  港中旅聚豪(深圳)高爾夫球會有限公司是香港中旅(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而香港中旅集團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國有重點大型企業,受國資委監管,也是最大的旅遊央企和四大駐港中資企業之一。香港中旅國際公告稱,2014年聚豪球會對其收入貢獻約3%,利潤貢獻少於1%,資產回報率低於1%,屬非重大及低效資產。香港中旅國際還認為,聚豪球會是由國家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合法企業,將會獲得補償退出,具體則在協商之中。深圳市發改委對此表示,深圳此次是落實國家統一部署,並不認可“補償”說法,具體的方案和情況,待5月15日期限後統一發佈。

  具體有何補償訴求?聚豪高球會並未在聲明中透露。在春節短暫歇業三天后,球場目前處於正常營業狀態。整體退出後,會員的損失如何補償?這讓眾多會員更為關注。以2014年為例,會籍費最低81.8萬元,公司(3人)的會籍費為251.8萬元。聚豪高球會在聲明中強調,將盡最大的努力保障球會全體會員的合法權益。

  深圳15家高球場清查期限為6月底

  2014年11月10日,廣東省常務副省長徐少華主持召開了全省高爾夫球場清理整治工作會議,通報國家部委督辦工作情況,部署下一階段清理工作。次日,深圳市發改委發出《關於高爾夫球場清理整治工作有關精神的傳達及工作會議》,透露整治工作是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落實高爾夫球場清理整治措施的通知》精神。按照該檔,整治工作根據球場的不同違法程度進行,整治方式包括取締、退出、撤銷以及整改。

  深圳的15家高爾夫球場全部被納入國家清查範圍。其中,6家球場面臨整治措施是“退出”,6家球場為:觀瀾湖高爾夫球場、東部華僑城高爾夫球場、三九大龍健康城高爾夫球場、九龍山高爾夫球場、世紀海景高爾夫球場和港中旅聚豪高爾夫球場。據悉,這6家球場均涉及佔用水源保護區問題。以聚豪高爾夫球場為例,該球會於1999年3月20日正式開業,是國內最早開辦的高爾夫球會之一。

  國家層面的《通知》對退出類球場的定義和處理要求是:對國辦發[2004]1號檔印發前開工、球場建設後劃定飲用水水源一級和二級保護區以及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二級以上保護區(含核心景區)的球場,雖然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但在建設時沒有違反飲用水水源和風景區名勝區的保護規定,要予以退出。退出球場應當按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的制度要求,在依法採取相關保護措施、加強監管、消除污染、不破壞景區風貌的情況下,退出佔用的相關保護區域的土地並按照規劃恢復原狀,拆除或關閉違法違規建設項目,退出工作要在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

  另外9家球場面臨的是“整改”。按照要求,整改球場必須退出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耕地並進行複耕,不得以異地補棄等方式規避複耕,退出佔用的天然林和國家級公益林地,土地複耕、恢復植被後返還原農村集體組織或原耕作(經營)者,球場排放污染物必須達到相關環保標準,消除防洪隱患,嚴格節水措施,規範取水行為,並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按照要求,整改措施落實到位的球場,待國家出臺規範高爾夫球場建設的意見後,符合規定的要重新申請辦理審批手續;在規定期限內未落實整改措施或在整改過程中發現隱瞞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球場,要予以取締。整改工作要在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

  有球會稱“退出”並不意味著關門

  南都記者昨日聯繫多家深圳高球會,工作人員表示距離整改最後期限尚有數月,並不影響目前的正常經營。此外,“退出”也並不意味著關門,而是退出所侵佔的飲用水源一級和二級保護區以及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二級以上保護區(含核心)的球場。觀瀾湖高爾夫球場相關負責人就曾對媒體表示,觀瀾湖高爾夫球場涉及退出的地塊是在球場建成後劃定為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退出”只是要退出違反現行法律法規所使用的地塊,其他合法地塊繼續正常運營。

  退出規定

  需拆除或關閉違建專案

  退出球場應當按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的制度要求,在依法採取相關保護措施、加強監管、消除污染、不破壞景區風貌的情況下,退出佔用的相關保護區域的土地並按照規劃恢復原狀,拆除或關閉違法違規建設項目。

  它建在水庫邊

  聚豪高爾夫球場建在寶安區西鄉鎮九圍,占地3000餘畝,位於鐵崗水庫西北角。而鐵崗水庫是深圳境內最大的水庫,為深圳市重要的水源地,其中一級水源保護區面積22.97平方公里。水庫原以防洪、農業灌溉為主,現已轉軌為以城市防洪和城市供水為主,並成為東江水源工程末端調節水庫之一,是深圳西部數百萬居民正常生產生活用水的重要來源。

  是走是留,是關是停?1.4平方公里的高爾夫球場能否改為市政公園?位於深圳市中心區的深圳高爾夫俱樂部30年用地許可於今年2月17日到期,深圳市規土委透露,將按照規定處置,2月初已發通知請對方配合。至於未來是否會改建為公園,規土委表示將等待市里決策。

  歷史:通過行政劃撥獲無償用地

  深圳高爾夫俱樂部號稱中國最早的高爾夫球會,位於深圳中心區,地理位置優越,北鄰深南大道,南靠濱河大道,東側是新洲路,西側是香蜜湖路,距離口岸只有約10分鐘車程。

  該俱樂部於1985年11月正式營業,土地通過行政劃撥的方式無償取得,當時辦理了非商品性質的土地證,用途為體育用地,使用年限為30年,2015年2月17日到期。

  公開資料顯示,深圳高爾夫俱樂部的經營範圍包括高爾夫球場、俱樂部、會員所、會員別墅、中西餐廳、酒店、室內外球場、游泳池、騎馬場、娛樂中心。由於地處中心區,深圳高爾夫俱樂部生意火爆。有資深高爾夫球愛好者表示,這裡交通便利,生意一直很好。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顯示,深圳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於1982年9月30日註冊登記,股東為深圳市特發集團有限公司和華聯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張俊林,經營項目為高爾夫球場及配套設施經營,經營期限至2015年9月30日止。

  據公開資料,深圳高爾夫俱樂部占地近1.4平方公里,總面積是福田區所有社區公園的3倍。但該地塊長期只供2000名會員專屬享有,普通市民難以進入。

  圍繞在深圳高爾夫俱樂部周邊的,主要是新洲片區和深圳中心區以南的部分,兩大片區約有居民20余萬。缺乏市政公園,不僅成為制約兩大片區升級發展的短板,更是周邊居民呼籲多年的心病。

  其中新洲片區聚集了新洲花園、綠洲花園、錦河苑、福瑞閣等大型住宅社區近20個,此外還有人流密集的城中村及小型住宅區,轄區居民近20萬人。無論是人口密度還是社區密度,都遠遠超出了一街之隔的中心區,但這一片區卻沒有一個大型市政公園供居民休閒鍛煉。

  現狀:俱樂部至今仍在正常營業

  南都記者日前來到深圳高爾夫俱樂部走訪,在大門口被保安攔住。南都記者表示要進去打高爾夫球,保安稱“這裡都是會員制”。南都記者表示進去瞭解一下,在登記了身份證資訊之後,得以進入。

  在俱樂部門口,偶爾有車輛進出,大堂門口也有攜帶著球具的市民出入。可以看出,深圳高爾夫俱樂部仍在正常營業。

  2月2日下午,在俱樂部大堂一樓,並沒有什麼顧客,南都記者向前臺工作人員表明身份,希望能夠向俱樂部負責人瞭解一下俱樂部用地到期的相關情況。前臺工作人員在連續撥打了幾個電話之後表示,負責人現在不在,請記者留下聯繫方式,之後再和記者聯繫。

  在南都記者和前臺工作人員交談過程中,一名保安和另外一名穿西服的男子到場,在得知南都記者身份之後,保安離開,留下來的男子和記者交談。該男子是保安部負責人,隨後其陪同記者離開大堂。

  南都記者提出希望能夠到球場上看一下,該負責人並未拒絕。從大堂大門出去之後右轉,在走出幾十米之後,眼前就是一片開闊地,一片果嶺之上,有三四人正在上面揮杆練習,冬日的暖陽裡,現場一片愜意。

  對於深圳高爾夫俱樂部用地即將到期的情況,該保安部負責人也很清楚。他表示,員工們都知道這一情況,不少員工在這裡工作了很多年,不過接下來具體如何操作,還在等待公司負責人的說法,他們目前還不清楚接下來的進展。

  此後,南都記者再次撥打過深圳高爾夫俱樂部電話,不過前臺工作人員拒絕轉接到相關負責人。截至昨日發稿,並無深圳高爾夫俱樂部人員對採訪作出回應。南都記者瞭解到,直到昨日,該俱樂部仍在正常營業。

  未來:有政協委員建議改為公園

  早在2011年深圳市政協五屆二次會議上,陳治民等16名政協委員連署提案建議,深圳高爾夫俱樂部經營期滿後,應收回用地,按法定圖則要求儘快規劃作為城市公園和高新產業用地。一年之後的市政協五屆三次會議上,該提案由5名委員再次聯名提出,進一步敦促政府明確這塊“黃金寶地”的規劃用途。

  作為連續兩年的主提案人,陳治民委員認為,收回該幅土地,如果將之規劃為公園用地,還大片綠地予深圳市民,將會為市民提供一個舒適的休閒場所。該地塊位置極其優越,目前僅供2000名會員專享,既是對寶貴土地資源的巨大浪費,對其他市民來說也不公平。

  陳治民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表示,在2014年年底由國土委組織的一次座談會上,他曾就深圳高爾夫俱樂部用地問題表達過意見,但此後並沒有看到有任何新進展。

  在陳治民看來,深圳高爾夫俱樂部在上世紀80年代初中期開始建設,對深圳的經濟發展和城市形象以及招商引資都產生過積極的影響。但是,當年偏僻的香蜜湖區域如今已成為城市CBD,當年遠離市區的深圳高爾夫球場,也早已被高樓大廈包圍。深圳高爾夫俱樂部已經完成了自己的歷史使命,應當在經營期限屆滿之後停止經營,政府部門應當將土地收回。

  陳治民表示,深圳高爾夫俱樂部這塊地接下來要做什麼,政府也應該告訴市民。如今深圳市的土地資源緊缺,深圳高爾夫俱樂部地處市中心,不少市民希望收回後能夠返還其綠地功能,全部成為城市中心公園,即使不能完全做公園,也可以主要用做休閒用地,適當兼顧教育、文化、體育相關的民生項目。

  此外,陳治民還建議,將泰然四路由東向西穿過現深圳高爾夫球場區域與新洲路和中心區連通,將香梅路由北向南穿過現深圳高爾夫球場區域與濱河大道連通,以徹底改善泰然天安社區和香梅片區交通擁堵的狀況。

  陳治民表示,深圳市政府此前曾經出過會議紀要,關於深圳高爾夫俱樂部以及香蜜湖片區整體方案,就規劃方面的問題計畫召開聽證會,但是如今用地期限已到,聽證會也沒有召開。

  [回應]

  市規土委:已通知要求對方配合

  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方面向南都記者表示,就深圳高爾夫俱樂部用地即將到期問題,該委直屬一局在今年2月初曾經給深圳高爾夫俱樂部發過通知,告知對方土地使用期即將屆滿,將按照《土地管理法》等規定進行處置,希望對方予以配合。

  至於這塊土地今後的用途,該委工作人員表示,具體的處置情況要等待市里的決策,這塊用地今後是否會用作市政公園,現階段還不便透露。

  省委巡視組:深圳高球場過多過濫

  作為改革開放的視窗城市,高爾夫球運動在深圳發展較早。來自深圳市規土委的資訊顯示,截至2014年8月,深圳建成以及在建高爾夫球場共有15個,總占地面積約為2400公頃。

  而據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調查,鹽田區人均高爾夫球場面積是其人均社區公園面積的8倍,福田區社區公園面積總和不及深圳高爾夫俱樂部總面積的1/3,寶安區(含龍華新區)5個球場總占地面積達2026公頃。新華社在報導中稱:“或許,沒有哪座城市能夠在高爾夫球場的面積上跟深圳匹敵。”

  高爾夫球場在建設過程中佔用林地、非法擴建問題也時有發生。以此次需要退出的世紀海景高爾夫球會為例,該球場屬於風景區,周邊均為自然保護區,沒有任何建設專案。開發商方面有關負責人稱,改變性質修建高爾夫球場,他們也受到了省國土資源廳的處罰。不過他們並未按要求整改恢復原狀,而是繳納上千萬元的罰款過了關。而龍崗植物園此前曾有占地約700畝的牛坳水庫,經過多年的擴建發展,水庫已經變成了正中高爾夫球場的內湖,更名為龍湖,現為正中高爾夫球場人工湖。

  事實上,早在2004年,國務院辦公廳就下發《關於暫停新建高爾夫球場的通知》,此後十年間,國家部委十年十道禁令整治高爾夫球場,但仍然沒能擋住其瘋長之勢。而在深圳,今年1月,省委第三巡視組向深圳市回饋巡視情況時指出:深圳高爾夫球場、練習場過多過濫,且違規違法問題多。

  針對深圳高球場的清理整治工作,深圳市發改委表示,正按照國家及省的統一部署開展相關工作,進展情況將適時公佈。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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