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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浩俊:央企境外資產不能成糊涂賬

2015-04-22
来源:經濟參考報

  據報道,國資委已經委托七家會計師事務所,審查大型國企在海外的資產。三家會計師事務所將對多家國企在離岸的投資進行審查,另外四家則針對一些大型和重要的國企進行審查。審查工作將在今年開始,這是國資委首次向國企在海外龐大的投資進行審查。

  根據國資委統計的中央企業境外經營單位資產總額占全部資產總額12.5%的比例計算,110多家中央企業截至2013年年底的資產總額為35萬億元,那么,境外資產總額將超過4.3萬億元。可是,就是這么一筆數額巨大的資產,按照審計署原副審計長董大勝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披露的信息,竟然“基本上沒有進行過審計”。

  也就是說,這么多年來,央企在海外的企業,到底出現了多少問題,到底出現了多少資產損失,到底導致了多少國有資產流失,一直是一本糊涂賬。如中國中冶、中國鐵建、中國建筑、葛洲壩四家央企因為利比亞政局動蕩擱淺的在建工程總金額就達人民幣400多億元。后來雖有所賠償,但最終獲得的保險賠付不過只有4億元而已。又如前些年多家央企在海外進行的套期保值業務,也因為判斷和操作失誤,損失也都在數億、十幾億、數十億以上。更加令人擔心的是,有些央企在海外的機構,已經變成了腐敗分子侵吞國有資產、向海外轉移資產、與境外不法分子勾結損害國家利益的暗道。

  要知道,央企境外資產的安全性、效益性如何,不僅關系到國家利益、企業利益,也關系到中國企業“走出去”的大局。如果對央企在境外的企業和資產情況不了解,對可能存在的漏洞不清楚,對容易發生的問題不掌握,那么,中國企業“走出去”成功的概率就會越來越低。為什么包括央企在內的中國企業經常會出現境外投資失誤、效率不高的問題,就在于對存在的問題不能及時發現,甚至把問題當成績、把失誤當成功。

  面對央企境外投資經常出現失誤和損失,國資委也于2011年連續出臺了《中央企業境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中央企業境外國有產權管理暫行辦法》兩個文件,對央企境外資產管理提出了明確要求,如中央企業是其境外國有資產管理的責任主體。中央企業及其各級子企業有關責任人員,管理不當,未履行對境外國有產權的監管責任,導致國有資產損失的,由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可是,國資委一直沒有通過第三方對央企的境外資產進行過有效審計。因此,管理辦法也基本成為擺設,對央企境外企業和資產沒有形成足夠的約束和監管。

  所以,此次國資委對央企境外企業和資產通過第三方進行審計,也算是亡羊補牢,給央企境外企業和資產補上審計這一課,避免央企境外企業和資產繼續游離于監管之外,從而堵住國有資產流失的一個重要漏洞,堵住腐敗問題發生的一個重要暗道。

  需要注意的是,對央企的境外企業和資產進行審計,只是手段之一。要想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一方面,這樣的審計要常態化,要定期進行。必要時,也可以不定期審計;另一方面,要加強制度建設,針對審計反映出來的問題,提出更加有效的措施和辦法,堵塞各種漏洞,封閉各種暗道,真正做到治標與治本相結合。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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