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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商人4億存款消失 建行稱被誣陷將維權

2015-05-22
来源:中國網

  今日有媒體報道稱,湖南長沙境內的建行等多家銀行員工涉嫌洗錢,在長沙商人吳建平的公司及個人名義下開設幾百個帳戶,導致吳建平至少4億元資金莫名消失。建行湖南分行21日晚間發布聲明稱,湖南金房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吳建平反復投訴、舉報、誣陷建行和建行工作人員挪用、侵吞其本人和關聯公司存款。對銀行聲譽造成損害,建行將通過法律渠道維護正當權益。

  據《南方周末》報道,1973年出生的吳建平在長沙經營二十多年的生意,目前管理著一家橫跨房地產開發、酒店管理等多個行業的大型民營企業。從2010年開始,吳建平發現他的公司和他個人在長沙市范圍內的多家銀行,至少開設了358個賬號,其中建設銀行湖南分行長沙天心支行范圍內,最為集中,有一百多個,且存在頻繁的大額資金流動,對此,他“完全不知情”。“過去5年,至少有4個億不見了。”吳建平說。

  建行湖南分行聲明全文如下:

  關于湖南金房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吳建平誣陷銀行違規情況的說明

  我們已注意到南方周末有關報道,湖南金房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法人代表吳建平系建行重點支持成長起來的家族企業,吳建平多次舉報我行工作人員違規造成其公司巨大損失。2011年10月,吳建平及其關聯公司向公安機關報案,舉報其財務總監陳某等涉嫌職務侵占、受賄等犯罪,公安機關對我行相關的往來賬目、業務憑證進行了查封、調閱和取證,陳某最終被雨花區人民法院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法院審理查明其受賄行為與我行及員工沒有任何關聯,我行沒有員工與其存在不正當經濟往來,我行也沒有員工因為受賄、挪用、侵占吳建平或者吳建平公司款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移送起訴。

  吳建平對司法機關的結論不滿意,先后于2013年1月7日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南監管局舉報、2013年7月22日向中國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舉報、2013年11月7日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舉報、2014年11月向國家信訪局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舉報我行。針對吳建平的信訪和舉報,國家信訪局、中國銀監會、湖南省銀監局、中國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建行總行和湖南省分行都高度重視,多次組織了專門的調查組,進行了交叉檢查和反復核查,事實證明舉報不屬實。

  2013年9月11日,吳建平的湖南金房大地裝飾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作為原告,以我行對其公司存款進行“沒收、上繳”為由向雨花區法院提起訴訟,庭審當天,原告邀請十多家媒體現場采訪給我行施壓,最終因為事實不成立,原告主動撤訴。

  吳建平反復投訴、舉報、誣陷我行和我行工作人員挪用、侵吞其本人和關聯公司存款。如今法院已作出公正判決,公安部門也定案,其根本原因在于其家族企業管理混亂、內盜所致,與我行無關。吳建平的行為嚴重干擾了正常金融秩序,為我行聲譽帶來負面損害,我行將通過法律渠道維護正當權益。

  中國建設銀行湖南省分行公關部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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