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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歡迎內地嚴打低價游

2015-10-26
来源:香港商报

   旅行社參團者均須擔法律責任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周偉立、王珈莉報道:針對「不合理低價游」導致旅游糾紛頻發甚至演成暴力冲突,國家旅游局昨日明確指出,包括旅游者在內,非法「不合理低價游」的買賣雙方均須承擔法律責任。換言之,參加「平價團」以至「零團費」等「不合理低價游」的團友,有機會被依法追究。

   國旅局網頁特別發布提示

   對於今次國家旅游局特別向旅客作出提示,希望消費者堅決抵制「不合理低價游」,并指出若消費者如與旅行社簽訂協議,令對方得以規避行政主管部門的執法檢查,須承擔法律責任,不單不會獲賠償,更會受處分。旅游發展局對有關指引表示歡迎,相信能讓旅客加深了解其消費權益,從而避免墮入陷阱,這對於遏制低團費及零團費等不良經營手法會有一定的正面幫助,使旅游業更健康地發展。

   國家旅游局在網頁發布提示稱,「不合理低價游」是經營者利用游客貪圖便宜的心理,低價攬客;通過欺騙、強制游客購物等手段非法獲利。旅游法第35條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今年「十一」前,國家旅游局認定了「不合理低價」的5種行為和欺騙、強制購物的8種行為。

   強調不得簽訂虛假合同

   該局強調,游客不得與經營者簽訂虛假合同。虛假合同是經營者為規避行政主管部門執法檢查,先與游客達成某種默契,而后通過變更行程,減少游覽時間,增加購物時間。依據旅游法第57條規定,游客與經營者簽訂虛假合同,一方面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另一方面,一旦被查獲,不僅不能獲得賠償,還將受到處理。據透露,國家旅游局正在加緊研究制訂相關的處理辦法。

   局方又表示,鼓勵游客舉報和監督「不合理低價游」行為,已開通「我要投訴舉報」平台和「12301」服務熱線,希望社會各界積極提供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線索,并對舉報查實者給予獎勵。

   蘇錦梁:冀與內地加強合作

   此外,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梁昨早出席電視台節目時表示,業界近年推出的措施,如記分制、規範旅行社收費不得低於成本等并非無效,只是內地出境市場龐大,難免有害群之馬;加上內地出現營辦低團費旅行團的新手法,如旅游券和贈券,能夠取替部分旅費、費用,認為需要與內地有關單位聯合才能打擊低於、零付團費的問題,業界亦需自律。他承認,要加強打擊強迫購物,對取消定點購物的建議持開放態度,指出定點購物原意是保障旅客的購物權益,若取消定點購物,旅客會缺少了180天退貨保障。

   田北俊:有必要成立旅監局

   他又說,需要時間與業界商討成立旅游業監管局,包括檢討旅游業議會角色及諮詢持份者意見,強調當局不能「一意孤行」;重申會盡快完成草擬工作,不會放弃在今屆立法會會期內提交草案。

   另一方面,自由黨立法會議員、旅發局前主席田北俊於《城市論壇》上說,旅游業不可以「自己管自己」,旅游業監管局有必要成立,批評政府於2011年提出成立旅監局,但至今遲遲未落實。他認為內地當局應從審批着手,要求內地組團旅行社,交代組團成本和收費。

   須設立機制杜絕零負團費

   香港入境團旅行社協會創會會長兼主席謝淦廷說,很多本港接待社已經沒有接待零負團費內地旅行團,而是次涉事的旅行社是近年由內地來港人士成立,疑為專門接待零負團費旅行團的公司之一。他認為,不可把今次事件的責任完全推到香港,因香港只負責接待,零負團費問題應由內地當局多作監管。

   香港內地入境團導游總工會主席謝北拱稱,內地人可從購買保險、即食麵等,取得零團費優惠,不少「艇仔」亦派發有關零團費的宣傳單張,認為內地需要有機制監管。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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