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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4S店一車賣兩主:交完首付次日車被賣他人

2016-02-02
来源: 北京晨報

  席先生近日從位於肖村橋附近的長安汽車(15.34, 0.64, 4.35%)4S店購買一款長安CS75,交完首付車款、保險後,4S店開具購車發票,因需要辦理車牌,席先生就給店內留了一把車鑰匙,結果次日被告知,該車又被賣給他人。昨天,經多次協商,4S店答應賠償3000元,讓席先生再去選車。

  所購新車次日被賣

  席先生兩年前就開始關注長安CS75,前不久,他終於下決心出手購車。席先生是山西人,在北京工作的他一直沒搖到號,但為了早日開上自己的車,他寧願上外地牌照。

  1月26日,席先生和朋友在肖村橋附近的長安汽車4S店北京慶長風商貿有限公司挑中了一部車,席先生決定購買,裸車價12.98萬元。當天,席先生交了近9萬元的首付款,還交了汽車保險,並通過4S店辦理了銀行貸款,4S店給席先生開具購車發票等。

  因該車還抵押在銀行,上牌前需先去解押,當天離開時,為了方便上牌,席先生就給店內留了一把車鑰匙。不過次日,席先生接到店內銷售員電話,“說我剛買的車賣給別人了,讓我再去店裏挑一輛。”

  店內強調因工作失誤

  突如其來的變故讓席先生哭笑不得,“我交錢拿到鑰匙的車,憑啥賣給別人呢?”席先生告訴記者,事發後,店內不斷給他打電話道歉,說是工作失誤導致,並說可以重新挑選車輛,店內會送兩次免費保養。但席先生覺得,他為了買這車,耗費大量精力和財力,多次請朋友吃飯,加上每次看車的誤工費和交通費,已花費近3000元,現在對方只送兩次保養,他無法接受。席先生特別強調,當初與他同去挑車的那位朋友非常懂車,“同一批車也有好壞之分,他試車時聽聽發動機的聲音,就能選中好的那輛。”最讓他不解的是,4S店為什么不讓第二名車主重新選車呢?

  1月31日,北京晨報記者隨席先生來到這家4S店,一進門,銷售員陳先生就不斷給席先生致歉,承認是因工作失誤導致該車被二次銷售。不過對於二次銷售的細節等問題,銷售經理高先生稱,店內負責人不在,不便接受采訪。

  客戶再選車獲賠3000元

  北京京騰律師事務所主任張雪東律師稱,車輛已付款開完發票,該車就已屬於消費者,商家有義務交付顧客精心挑選的車輛,如果商家不能交付此車,就構成違約,消費者可追究商家的違約責任。如果確實因其他因素必須讓席先生重新選車,消費者多出的合理消費可全部要求商家承擔。

  昨天,長安汽車北京銷售負責人李先生致電北京晨報記者,稱店內銷售人員太多,工作繁忙,交接出現問題導致該車被二次銷售。至於事發後為何不讓第二名車主重新選車,李先生並未回應。李先生表示,對給席先生造成的不便表示抱歉,但絕非欺詐,可安排技師陪席先生再次選車,並贈送兩次免費保養。

  昨天下午,席先生致電記者,稱4S店承諾,只要他同意重新選車,店內除贈送兩次保養外,還會賠償3000元,他表示可以接受。

  北京晨報96101現場新聞 首席記者 嶽亦雷 線索:辰先生

[责任编辑:董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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