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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3年官方曾废除旧历年

2016-02-04
来源:广州日报

       “立国之初,首重正朔,今新历已颁,凡属国民,均应遵守。现在一月已过,本无复有新年,乃见街上贴有接写新年挥春等告白,此等行为无非出于图利,显系误导国民恢复旧历,实属有骇视听,无知之徒,不难因此相率举行贺年之事……”亲爱的读者,这一段半文半白且又措辞严厉的文字,是我从1913年旧历年前夕广东省警察厅颁布的公告上摘抄下来的。那一年的春节,广州的老百姓过得格外憋屈,由于官方一意孤行,禁过春节,大家只能偷偷贴春联、放鞭炮、烧香迎财神,还得小心提防警察厅的耳目,否则一旦被发现,没准就得到“号子”里过年了。官方为何如此与春节过不去呢?今天,就让我们一起听听这段八卦吧。
    昔景
  船头船尾挂红纸
  大小家什贴福字
  一说起广东人过年,我们耳朵边马上就会响起“年廿三,谢灶君;年廿四,开油镬;年廿五,蒸年糕;年廿六,扫房屋;年廿七,执归一;年廿八,洗邋遢;年廿九,贴春联;年三十,团年饭”的童谣,但百多年前的广州人过年是怎样的景象呢?在19世纪中期来穗的传教士卫三畏所著的《中国总论》一书中有十分写实的记载。让他印象最深的是人们了结债务的迫切。“满街人群来往匆匆,以了结压在他们身上的许多事情”,“当铺总是十分拥挤”,而一旦遇到不愿还债的人,债主还有办法,就是“将欠债人店铺或住宅的门搬走,于是街上游荡的恶鬼、饿鬼可以乘机溜进来,福气就不会再来找他了”,这虽然是个损招,但用起来常有奇效。
  了结债务毕竟是小部分人的事情,市井平民最忙碌的还是写春联放爆竹。船民们“将红纸贴在船上每块板、每支桨和橹上面,船尾还挂了几十条,让船在喜庆之中飘荡”;农民“将‘福’字贴在谷仓、树木、篱笆、篮子以及其他一切农具上面,似乎没有什么东西不值得祝福”;城里的老百姓大放鞭炮,“一串串鞭炮挂在门柱上点燃,送旧岁,迎新年,驱逐恶鬼,燃放后的爆竹残余铺满街道,一周后农民进入广州城,可以弄到几百担做肥料”。
  等到了新年早晨,人人穿起了新衣,实在买不起的就租一套来穿,因而“主人几乎认不出衣袍一新的家仆”了,街上朋友相见,则彼此连连作揖,“比赛着看谁更谦恭有礼”。
  卫三畏的文字虽然平实,但仔细多读几遍,就能真切感受到昔日广州城特有的年味儿,说实话,现在我们过年虽然热闹,但这股子“热闹中带着敬畏”的年味儿却已杳无踪迹了。
  变故
  官员学生没假放 鞭炮春联全被禁
  时至今日,我们不会觉得“过年”和“过春节”的说法有什么不同,其实,“过年”的说法早已有之,“春节”的说法却只有100多年的历史。1912年1月2日,孙中山发布《临时大总统改历改元通电》,宣布改用阳历,以阳历1月1日为元旦。本来,从汉朝开始直到清末,“元旦”一直是用来称呼农历正月初一的,这下,“元旦”的说法被新历拿了去,那农历正月初一又该叫什么呢?直到次年7月,北洋政府批准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凡我国民都得休息,在公人员亦准假一日”,这事才算有了个说法。
  细心的读者会发现,从1912年1月2日改用公历,到1913年7月批准春节假期,中间有一段挺长的“空窗期”,这两个旧历年老百姓是怎么过的呢?由于1912年年初广东军政府刚刚成立,所以我能查到的官方资料不多,等到了1913年,官方的态度可就严苛多了,压根就是不许老百姓过年。当年1月,广东警察厅就发布布告,严禁过旧历年。布告中写道:“立国之初,首重正朔,今新历已颁,凡属国民,均应遵守。现在一月已过,本无复有新年,乃见街上贴有接写新年挥春等告白,此等行为无非出于图利……显系误导国民恢复旧历,实属有骇视听……除通过严行制止外,特开诚布告,我粤人开通最早,当不为若辈所惑,特此通告。”
  警察厅可不是说说就算的,他们派出了督查小分队,天天沿街巡视,有人卖春联贴春联,抓;有人放爆竹挂彩灯,强行没收;有学校在除夕夜给学生放假,把校长叫去严加斥责;有公务员“过年”期间不来上班,敲了他饭碗……总而言之,官方明言谁要过年谁就是反对民国的封建落后分子,这帽子扣得也真是够大的。
  官方不许过年,街上大为冷清,可真把全城老百姓憋坏了。可就在这么严苛的气氛下,大家依旧偷办年货,庆贺旧历年,广三铁路还特地于除夕增加“春运班次”,方便人们回家过年。到了1914年,大家名正言顺可以过春节了,于是“家家爆竹,户户桃符,大小商场一律休业数天,熙来攘往,遇人即相庆祝,皆说吉祥话,居然尽复旧观矣”,官场中人“皆停止办公三天,表面上虽不庆祝,然员司往来仍互相贺岁也”,比较倒霉的是学界,由于教育司长先期发布通告,大年初一不许放假,故此大家都照常上学,直到后来省长告知,阴历正月初一作为春节,可放假一天,故此后来补假一天,为此校长们可没少抱怨那些当官的,说他们自己偷偷放假,却不许学界休假,实在“不近人情”,总之,对每个人来说,过年都是大件事,任何一个小细节都会引起情绪的涟漪。考虑到这样的社会心理背景,任何“不许百姓过年”的政策,都近乎不切实际的狂想。
  波折
  春节再度被禁
  仍旧不了了之
  1914年春节开禁之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官方过新历年,一到元旦张灯结彩,团拜庆贺,开茶话会,甚至到了1月15日还会庆贺“新元宵”,奈何这“新元宵”老是赶不上趟,有时天上只有个月牙呢,“新元宵”就到了,弄得人们都不好意思过节;百姓还是热衷于过旧历年,到了年关,商铺休业,家家狂欢,马路边堆满年货,花市照样人如潮涌,民间这才有了“男女平权,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阴阳合历,你过你的年,我过我的年”的俗谚,话儿虽然说得不够雅,倒也反映了当时“官家年”和“百姓年”保持一定平衡的格局。
  到了1928年,这个平衡再次被打破了。当年5月,南京国民政府内政部提交“实行废除旧历,普用国历案”,并制定了具体办法,严令“旧历节令,一律不准循俗放假”、“将旧历年节之娱乐、赛会及习俗上点缀品、销售品一律加以指导改良”,同时“取缔婚丧柬帖及讣闻之沿用旧历”,该提案中的“国历”即为公历,随后,国民政府颁布命令,自1929年1月1日起,全国使用公历,同时废除旧历和禁过旧历年。
  为此,国民政府不但要求各报大力宣传,各机关学校通令“不得放假”,邮局在旧历年前夕半个月就拒绝收发贺年卡片,工厂向工人支付双倍薪水,以保证不停工。翻开与之同时的《广东省政府公报》,从1930年第38期的《令各县市党部为令知旧历不准放假由》到1931年第143期的《令禁旧历新年休假》到1933年第214期的《令禁印售旧历通书》,几乎每一年都有“不许过年”的禁令。
  有趣的是,就算是不遗余力鼓吹新历年之科学、旧历年之愚昧的报纸,到了旧历年底往往也会无奈停刊。因为就算编报纸的人放弃休假,印刷工和送报工也要回家过年呢,他们是升斗小民,官方“不许过年”的禁令一向奈何不了他们。当时的另外一个趣闻是,很多女校原本遵循官方命令照常上课,可刚上半天课,又被“解放”回家了,因为刷马桶的女工“一意孤行”,回家过年去了。民俗力量如此强大,官方勉强支撑了几年,到1934年后,就再也不强力干涉老百姓“过年”了,这次“废除旧历”的改革再次碰了一鼻子灰。

[责任编辑: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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