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60

望洲集团涉嫌非法吸存和自融

2016-04-25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投資人300萬打至個人賬戶

 
  “杭州經偵已經立案,楊衛國應該不能僅僅定義為失聯。”望洲財富杭州分部馮姓負責人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望洲集團存在間接自融現象,相關證明素材已經上交至經偵等有關部門。
 
  望洲財富在全國設立分公司近百家,但是仍有部分地方分公司所處地區的地方經偵不予立案。同時,望洲財富的地方員工也不斷向投資者施壓,希望投資者暫時不要報警,給予兩天時間,并承諾相關負責人已赴杭州總部“要錢”。
 
  李雨(化名)在望洲財富共投資300萬元,負責人跑路,她在4月23日到期的投資款也兌付無門,這筆錢是她本想用作置換房屋的購房款,置換之前的那一套房產已經出售,下一套還未入手。“這300萬眼看要‘打水漂’。”李雨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說。
 
  問及為何選擇這家公司投資,李雨表示,此前曾有理財專家為他們做財富管理報告,推薦了這家公司,并且帶領他們參加過在人民大會堂召開的慶功會,也實地探訪過望洲集團的杭州大本營,發現實體產業豐富,包括月子會所、酒店、超市等,一切跡象讓李雨選擇相信。
 
  據李雨介紹,她在該平臺購買了一年期理財產品,年化收益率高達15.5%,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投資款的打款過程。“也沒有什么產品,就是安排到哪個人,就把錢落實到誰的名下,這個人一年后把錢還給你。”李雨稱,現在回想起來有諸多疑點。一方面,錢通過銀行劃到了個人賬戶;另一方面,公司稱有三至四家擔保公司,并且出具了擔保函,但是后期發現,所有的擔保公司系“一人公司”。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獲得一份投資者與望洲財富簽署的《出借咨詢與服務合同》,其中對于支付方式,合同約定為,甲方即投資者授權乙方即望洲財富委托的依法擁有經營資質的第三方支付機構從甲方個人賬戶中代為劃轉出借金額,按時劃轉給借款人或債權出讓人;甲方須確保上述賬戶為甲方名下合法有效的銀行賬戶。
 
  但是當本報記者追問,上述條款中約定的第三方支付是哪一家機構時,該投資者表示,并沒有所謂的第三方支付機構,僅僅是去銀行劃款,望洲財富工作人員曾表示投資款最終須全部交給總部,而實質上是劃轉至楊衛國的個人賬戶中。
 
  據了解,受害者不僅僅是大量的投資者,公司的員工也注入了大量資金,其中也包含親戚、朋友的借款。
 
  一名曾經接觸過楊衛國的望洲財富員工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楊衛國此前是一名教師,身上充滿著書生氣,說話態度也比較溫和,“完全沒有任何征兆地跑路,太突然。”上述員工說。
 
  本報記者了解到,望洲集團各地區的財富管理分公司也并不清楚從投資者處募集的資金最終流向何處,僅知道,資金都打到了總部。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從投資者處獲得一份主投資合同即《債權轉讓協議》,為三方合同,轉讓方系楊衛國個人,受讓方系投資者,第三方即投資平臺望洲財富。
 
  本報記者在梳理“望洲系”公司時發現,該集團幾乎為楊衛國一人所有,旗下大量公司的股東以及法定代表人為楊衛國一人。望洲財富員工曾對本報記者表示,正是該原因導致楊衛國失聯后,集團沒有第二人出面處理接下來的運營事宜,以致公司整體處于“癱瘓”局面。
 
  由此也可以看出,一定程度上,楊衛國以自己名下的資產為標的,利用第三方平臺即望洲財富募集資金為己所用,自融跡象比較明顯。
 
  此外,投資者在投資后還會獲得兩份擔保函,一份系望洲集團出具,另一份則由泓德擔保出具。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泓德擔保系望洲金控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望洲金控”)的全資子公司,而望洲金控也正是望洲集團的全資子公司。一位資深律師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更為重要的是,當平臺存在自融現象時,這些擔保函在一定程度上是沒有意義的。
 
  望洲財富員工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受楊衛國跑路、望洲財富兌付危機事件影響,望洲集團旗下的實業公司已經無法正常經營。
 
  企業信用數據服務提供商棱鏡征信數據顯示,涉獵如此復雜的望洲集團,旗下共有關聯公司多達96家,更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子公司”、“孫公司”的股東及法定代表人幾乎均為楊衛國,這讓枝杈繁多的望洲集團在一定程度上成了“一人公司”。
[责任编辑:邓煜闽]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