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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宣判百度存不正當競爭 賠償大眾點評323萬元

2016-05-27
来源:一財網

  又一樁互聯網侵權案昨日宣判,這個喧囂行業的撕扯一直沒有停歇過。

  大眾點評網訴百度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一審開庭審理并作出判決。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被告方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的侵權行為屬實,要求百度于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以不正當的方式使用原告上海漢濤信息咨詢有限公司運營的大眾點評網的點評信息;并在判決生效之日十日內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00萬元以及為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所支付的費用23萬元。第一財經記者向點評方面核實了此事。

  此前大眾點評的訴求點在于,他們發現自2012年以來,百度公司未經許可在百度地圖、百度知道中抄襲、復制大眾點評網的用戶點評信息,直接替代大眾點評網向用戶提供內容。此舉讓百度公司迅速獲得用戶和流量,給自己造成巨大損失。此外,百度公司的網站還使用了大眾點評網的圖文標識,使得相關公眾對服務來源產生誤認,屬于擅自使用知名服務特有名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因此提出了高達9000萬元的經濟賠償。

  但百度方面認為,與大眾點評不存在競爭關系,抓取內容符合Robots協議。百度公司稱,用戶點評等信息不屬于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即便用戶點評屬于作品,其著作權人也非漢濤公司,而是網絡用戶,故原告主張沒有法律依據。百度公司使用大眾點評網的圖文標識,是為了標注信息的來源,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對于雙方的爭論焦點,法院判斷的依據是,原被告都是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的企業,且都提供基于位置的周邊生活信息服務,百度公司不僅是搜索服務提供商,還是內容提供商。百度公司通過百度地圖和百度知道與大眾點評網爭奪網絡用戶,可以認定二者存在競爭關系。

  法院同時認為,大眾點評網的點評信息是漢濤公司核心競爭資源之一,能給漢濤公司帶來競爭優勢,具有商業價值。漢濤公司為運營大眾點評網付出了巨額成本,網站上的點評信息是其長期經營的成果。在依靠自身用戶無法獲取足夠點評信息的情況下,百度公司通過技術手段從大眾點評網獲取點評信息,用于充實自己的百度地圖和百度知道,實質替代大眾點評網向用戶提供信息,對漢濤公司造成損害。

  據大眾點評代理律師、上海協力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傅鋼律師帶來的庭審現象情況顯示,“庭審中,百度公司一直試圖利用搜索引擎服務的‘避風港原則’和Robots協議來規避責任,然而法院認為在本案中百度公司是內容提供者,不適用‘避風港原則’。百度公司的搜索引擎抓取涉案信息不違反Robots協議,但這并不意味著百度公司可以任意使用上述信息。”

  針對一審宣判結果,百度方面表示,判決結果體現了法院對互聯網信息共享的支持。對于浦東新區法院認定百度地圖侵權部分,百度將提起上訴。

  百度方面稱,雖然大眾點評網的Robots協議并未禁止百度搜索引擎抓取信息,但百度將更合理地控制來源于第三方網站信息的使用范圍和方式,進一步提升用戶體驗。

  百度方面還表示,“我們堅信,合作、共享的信息生態將給用戶帶來更多的福祉和便利,百度將本著開放創新的精神,促進用戶和合作伙伴的多方共贏。”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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