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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能擺賣港獨黨毒物?

2017-04-11
来源:香港商报

  何子文

  今年農历新年期間,「香港民族黨」的年宵攤檔合約遭食環署取消,以防其擺賣「港獨」產品「播獨」,危害公共秩序及安全。然而,他們卻死心不息,近日竟然勾結大學學生會「借尸還魂」擺賣「獨物」。其中,城市大學學生會近日更協助寄賣「香港民族黨」的產品。校方隨即明言此舉違反校園不得進行商業活動規例,要求停止寄賣,學生會卻反指這是「打壓」云云。

  不能參與非法活動

  事實上,校方的做法不但有理,更是必要。城大學生會協助「港獨黨」擺賣「毒物」,不但是在校園公然進行商業活動,違反了校園規例,更有協助散播「港獨」理念之嫌。大學不是法外之地,「香港民族黨」是一個非法的「港獨」組織,城大學生會豈能擺賣「港獨黨」「毒物」?城大校方已表明不支持「港獨」,如此更需要嚴肅追究事件,而特區政府也應研究取締「香港民族黨」這個「港獨」組織,不容「港獨」歪風在社會上滋長。

  城大學生會寄賣「香港民族黨」的產品,包括月历、印有「香港獨立」的連帽衛衣等等,不但涉及商業牟利行為,而且有關產品不是純商品,而是以散播、鼓吹「港獨」為目的,是赤裸裸地宣傳「港獨」。城大學生會協助擺賣,某程度是認同其「港獨」主張,甚至予以配合,讓「港獨」魔爪伸入大學校園,性質極為嚴重。對此,校方絕不能掉以輕心。

  校方要求學生會取消寄賣「民族黨」產品,不僅因為「校園內不得進行商業活動」,更重要的是,「民族黨」因宣揚「港獨」被公司註冊處拒絕註冊,是一個非法的「港獨」組織,不能進行任何公開的「港獨」活動。今年1月「民族黨」試圖在年宵市場售賣「港獨」產品,即被食環署取消資格。於是唯有借助一些大學的學生會在大學校園內售賣其產品。然而,就算城大學生會代為擺賣,也改變不了其違法的事實,城大學生會甚至有參與非法活動之嫌。城大學生會批評校方不讓其擺賣,是打壓「學生會自主、言論及思想自由」云云,根本是風馬牛不相及,反映這些大學生不學無術,以言論自由來掩護其「播獨」行為。

  應取締民族黨

  特區政府公司註冊處今年3月在回覆傳媒查詢時,首次明確表示,早前拒絕「香港民族黨」等組織註冊的原因,是該組織的宗旨明顯違反《基本法》,并非為合法目的而組成,故不能註冊。社團條例第5A條亦訂明,如果社團事務主任合理地相信拒絕註冊該社團或該分支機構或拒絕予其豁免註冊,是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所需要者,或如該社團或該分支機構是政治性團體,并與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台灣政治性組織有聯繫,社團事務主任可拒絕有關組織註冊。

  這說明,「香港民族黨」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非法「港獨」組織,任何與其合作的組織或團體,都有參與非法行動之嫌。對此,執法部門理應嚴正處理。香港是法治社會,對於所有社團都有嚴格的規管,絕不可能長期容許一個不獲註冊的非法組織存在,并且不斷進行各種政治以至商業活動,到處散播「港獨」理念,這不但是踰越了政治底線,也踰越了法律的底線。現在執法部門是時候全面取締「香港民族黨」這個非法組織了。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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