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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促成者」須除「官僚病」

2017-04-14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會長 李秀恒

  林鄭月娥本周二在北京中南海接過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的「國務院令」,獲任命為香港特區第五任行政長官。通過了這個「實質任命」,林鄭由當選至正式成為香港下一屆特首,可說已完成所有基本程序,剩下來的工作便是要全力籌組新班子,一同等待今年7月1日宣誓就任,帶領香港進入「林鄭時代」。

  作為下屆特首,林鄭將會為香港帶來什麼管治新風格,相信大家都有所期待。林鄭曾一再強調,為了增強香港的競爭力,政府角色也需要改變,除了繼續擔當以往的「監管者」和「公共服務提供者」的角色外,還將要擔當「促成者」和「推廣者」的角色。她在政綱中,分別於香港如何配合國家「十三五」規劃的定位、如何為金融業帶來更多發展契機、改組中央政策組和改變其功能,以及如何爭取舉辦更多大型的國際盛事等,四度提到特區政府要擔當「促成者」和「推廣者」,可見她對這兩個新角色的重視。

  部門不作為 政策難開展

  所謂「促成者」,按林鄭自己的解釋,即是「以政策目標為依歸,更好地統籌和促進跨部門合作,盡量提供『一站式』諮詢或服務,為社會謀求更大的效益」。至於「推廣者」,即是「積極聯同相關機構和業界代表,進行『政府對政府』(簡稱G2G)的游說工作和人民往來,加強特區與海內外聯繫,提升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的地位,和吸引海內外企業及人才落戶香港。」

  對此,筆者十分支持,且認為很有必要。記得審計署年前曾發表一份報告,揭露多個政府部門患上了不作為、作風僵化和低效率等「官僚病」,他們從不主動積極協助政府推行政策,只曉得做一個冷冰冰的「監管者」,互不協調,互相卸責,經常令人無所適從。就以申領營業牌照為例,不管是想經營酒樓、賓館或食肆等,要申領一個牌照,可謂關卡重重,因為要經過地政署、衛生署、消防處等不同部門的審批,而這些部門都是各自為政,只管「批」抑或「不批」,從不理會申請人的實際情况,甚至互相「交波」,以致申請一個牌照動輒一兩年時間也未必領到,一來會錯過了最佳開業時機,二來亦會使申請者財政上大失預算。對此,相信曾申領營業牌照人士均深有體會。

  政治化所累 官商難合作

  除此之外,近年社會越來越政治化,一些政客或社會輿論對政府的批評不是「以理服人」,而是動輒上綱上線地謾罵和指摘,稍有瑕疵便窮追猛打,這種「對人非對事」的風氣,亦嚴重影響到政府部門的工作效率,令不少部門官員恐怕成為「標靶」而更加抱着「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心態工作,以致政府很多對社會有利的政策或措施,都難以落實。

  還有,很多人都感覺到,香港回歸以來,特區政府很多經濟政策推行,總是給人一種畏首畏尾,難以施展的感覺,原因是怕了四個字:「官商勾結」。因為這頂帽子扣下來,百詞莫辯。這頂帽子就像一個魔咒,使政府官員辦起事來為了避忌而縮手縮腳。又舉一個實例:港島南區一幢已申請活化為酒店的工廈,因接近港島南線地鐵站,且地鐵站有一行人天橋經過工廈旁邊,業主打算改建酒店時自資增設一出口連接該天橋,以方便地鐵乘客和酒店顧客出入。這本是一個很簡單的利民項目,工程不复雜,且不牽涉公帑,但也要申請了接近3年,一再催促下,當局才施然批出。試問如此效率,香港的競爭力怎會不受影響?

  其實,以香港法制之嚴,辦事透明度之高,以及傳媒監管之力,一些項目存不存在「官商勾結」,公道自在人心。政府推出的政策,很多時是需要商界和民間力量的配合,才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官商合作」不等同「官商勾結」,箇中分別,相信市民大眾都會理解。

  工商界曾一再建議香港應該發展專業批發市場、擴建維港兩岸海濱長廊、以及放寬市區樓宇高度和地積比率限制等,意見提出多年,但一直無甚進展,原因何在?關鍵是政府領導層本來有心推動,但落到各個執行部門,事情便走了樣。林鄭如要有所作為,首先便須設法扭轉各個執行部門的官僚陋習,不僅要做好「把關」工作,同時還應該配合政府的政策而發揮「推動」作用。所以,林鄭若能帶領特區政府新班子做好「促進者」和「推廣者」角色,做到習近平主席所說的「團結包容,戮力同心,銳意進取」,相信香港將有一番新氣象。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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