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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加成不能单兵突进

2017-05-18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张枫逸

  物价部门应依法进行成本监审,组织价格听证,让各方诉求主体参与进来,促进价格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按照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国内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将于今年9月底前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记者在已经取消药品加成的福建、湖南、四川等省采访发现,群众就医负担普遍减轻,但一些地方由于改革“单兵突进”,也出现了配套补偿举措不到位导致公立医院“自掏腰包”填缺口、取消药品加成导致低价药“招标死”等现象。(5月15日《经济参考报》)

  取消药品加成的初衷之一,是降低医院开大处方、高价药的积极性,解决药价虚高、看病贵的问题。目前,公立医院的药占比已经由2009年的46%下降到2016年的40%,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群众的医疗负担。随着药品零加成政策的全面落地,预计将再次为群众节省药品费用600到700亿元。不过,作为一项存在几十年的政策,药品加成牵一发动全身,改革涉及医患利益的重新分配,医院靠什么“过日子”,看病贵会不会“按下葫芦浮起瓢”,这些问题都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首先,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过去,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是三个渠道:政府补贴、药品加成收入和医疗服务收费。取消药品加成后,三个渠道变成了两个渠道,意味着政府投入需要承担更大责任。然而,一些医院负责人纷纷吐槽,药品零差价政策实施后,说好的政府补贴却迟迟不到位,医院的发展可能受到影响。医改不是“打土豪、分田地”,有了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才能实现医患共赢。对此,各级政府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切实加大政府投入,确保补贴及时到位,保障医院的公益属性。

  其次,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此次医改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改变医院的“医药倒挂”现象,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真正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说起来简单,但医疗服务价格到底该怎么调,调多少合适,是一个现实问题。调低了,医院不满意,调高了,患者不答应。在这个问题上,卫生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不能“闭门造车”,必须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物价部门应依法进行成本监审,组织价格听证,让各方诉求主体参与进来,促进价格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此外,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在一些药品“零差率”政策已经落地的地方,出现低价药、基本药物断供现象,引发患者担忧。究其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药品加成虽然取消了,高价药依然有各种返利和回扣,医生还是愿意开高价药;二是一些药企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低价中标之后又不生产。这需要有关部门加强监督,一方面认真治理医疗领域商业贿赂,严肃查处医生收取回扣行为,同时,完善药品招标,走出“唯低是取”怪圈,将失信药企列入黑名单。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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