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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上调到5千?你理解错了,本次个税改革重点是它

2018-06-20
来源:“大猫财经”企鹅号

  时隔7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再次调整。昨天,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新闻一出,立刻引起巨大轰动,各方纷纷理解为:个税起征点上调了,以后工薪阶层的个税要少交一些了。

  果真如此吗?

  猫哥带大家一探究竟。

  01 综合收入与家庭

  让我们看下草案的几个重点:

  ▌税率

  根据草案,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

  这一部分对于中低收入的工薪族来说,确实是好事情,税率降低了。这个表格展现的比较清晰:

  ▌ 月薪5000元以下的免征个税?

  过去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在草案里将上述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

  这被理解为讲个税起征点上调到5000元/每月。

  其实,要注意到“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是“上述综合所得”,也就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一年总收入在5000元/月(6万元/年)以下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6万每年的就要缴纳个税。

  所以,不是工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升到5000元/月,而是一年四项收入总数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到6万元/年。

  这么说吧,对于拿死工资的上班族来说,如果没有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这三项“外快”,那么起征点确实被上调到了5000元/月。

  但是如果有这三项额外收入,那么就不一样了,是看总收入。在过去,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要缴纳20%的税率,相当高,现在纳入个人总收入里交个税,对于依赖这些收入的中低自由职业者来说,要好很多,起码交的税少了。

  ▌很多人其实关心自己7月1日之后个税能减免多少,猫哥来举个例子说明吧:

  在某公司工作的小明,每月应发工资为10000元,其中五险一金缴纳2220元。

  个税调整之前:

  应纳税所得额为:

  (10000-2220)= 7780元,参照上表,扣除3500元,对应10%的税率。

  应纳税额为:

  7780-3500=4280*10%-105=323元

  个税起征点调到5000后:

  当月小明可以税前扣除的费用合计为:免征额5000元 + 五险一金2220元 = 7220元。

  应纳税所得额为:

  (10000-2220-5000)= 2780元,参照上表,对应3%的税率。

  那么当月应纳税款为2780 × 10%-速算扣除数 = 173元。

  如果小明的薪资为20000元的话,应纳税多少呢?

  个税调整前:

  应纳税额:20000-4440(五险一金)-3500=12060

  应缴纳个税为:

  12060*25%-1005=2010.00

  个税调整后:

  应纳税额:

  20000-4440-5000=10560

  应缴纳个税为:

  10560*25%-速算扣除=1635元。

  还是少了不少的:

  ▌专项附加扣除尚待明确

  草案里有一条引人关注:

  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是全世界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的惯例。单身汉的收入,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但是家庭则不一样,家庭一般有房贷,没有房贷也有较大支出的房租,子女教育就更不用说了,有老人的家庭还必须备有大病医疗支出。可以说,中国家庭的双职工的收入是一家老小支出的来源。

  在过去的个税里,较少考虑家庭因素。结婚前后,两人要缴纳的个税变化并不大,但很明显婚后生育后,家庭的刚性开支就变大了,如果税收不考虑这个因素,不但是对家庭的不负责任,更是会影响老百姓的生育想法的。

  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个税从纯个人到考虑增加家庭为单位,是一个重要的改变。

  通过专项附加扣除,也有利于鼓励婚姻,鼓励生育,尤其是在现在结婚率、生育率都下滑的情况下,利用税收手段调节人们的生活追求。

  但是这些专项扣除细则尚待明确,很多理解可能跟大家通常理解的有一些差距:

  比如子女教育支出,普通家庭的课外培训班支出是很难纳入抵扣范围的。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抵扣的范围额度也待明确,如果租别墅和群租房的租金同样扣除,那就存在更多的税负公平问题,毕竟草案也提到重要的一点就是反避税。

  在具体操作上也有很多待细化的东西,比如专项附加扣除是代扣代缴还是个人年度申报时由个人申请退税?相信这些细则应该会尽快明确。

  如果仅仅把这个草案的精神概括为提升个税起征点,猫哥觉得是有点粗暴了,总的来说,草案最大的亮点是:

  1、不再将个人收入分类,分别制定税率,而是按综合收入,统一税率;

  2、考虑以家庭为单位,增加专项附加扣除,从税务上,鼓励组建家庭,鼓励生育,也在努力减轻家庭的房贷等刚性支出压力。

  这些改变将影响未来每个人的财务状况。

  02 个税制度为什么要这样改?

  个税之所以引起大家的关注,还是因为这是大家最直接感受到的直接税税种。

  从1994年征收个人所得税以来,这是第4次调整免征标准,可以说每次都是往高里调。

  但个人所得税总收入却保持着较高的增长,从一个“富人”才缴纳的调节税税种,变成了现在的“全民税”,基本上纳税人是工薪阶层。这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中国工薪阶层的工资水平也在连年上涨。

  2017年,很多城市的人均工资都超过了3500元/月。尤其是是北京、上海、深圳等发达城市。基本上是正式的工作,月薪就会超过3500元。

  这就导致个人所得税总收入不断增加,而城市工薪阶层贡献了其中的大多数。

  可以说,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是大城市上班族们支撑起来的。可是,大城市的房价高、房贷压力大、子女教育支出高,很多工薪阶层在供房和供孩子的时候,已经力不从心,尤其是房产税可能出台的情况下,家庭的税负压力可想而知。

  现在,国家也意识到了这点,考虑了综合收入起征点、家庭因素,从这两个环节,减轻家庭的负担,对每个供房、供孩子的人来说,这都是利好。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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