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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首次從歐盟引渡貪腐官員 姚錦旗外逃13年歸案

2018-12-01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昨天發布通告稱,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統籌協調下,中保兩國執法部門密切合作,成功引渡外逃保加利亞的職務犯罪嫌疑人姚錦旗。這是今年3月國家監委成立後成功引渡第一案,也是中國首次從歐盟成員國成功引渡涉嫌職務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北京機場,姚錦旗感慨,「外逃生活太淒涼了,看上去好像你是自由的,實際一點都不自由」。

  以國家監委名義提出引渡請求

  姚錦旗曾是浙江省新昌縣常務副縣長,2005年,浙江對紹興市房地產領域的官商勾結現象進行治理,新昌縣官場出現「連環倒台」,姚錦旗腐敗情況敗露,他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他人巨額財物。2005年12月,姚錦旗幾經輾轉,坐上了外逃歐洲的班機。同月,浙江省辦案機關對姚錦旗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

  今年10月3日,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緝令」,不到半個月,10月17日,姚錦旗便被保加利亞警方抓獲。一個多月後,11月26日,保加利亞索菲亞地方法院作出裁決,同意向中國引渡姚錦旗。

  62歲的姚錦旗昨天回到首都機場時感慨,外逃13年,他認為自己「被抓是必然的,拖在那里,只會把自己拖死,斷了後路。」,他坦言,「我2016年拿到了保加利亞綠卡,今年還提交了入籍申請,本以為終於自由了,沒想到一上『紅通』,沒多久警車就開到了我面前。」

  無論是「紅通」人員的落網,還是從境外追回的有關人員,一般來講,主要是採取引渡、非法移民遣返、異地追訴和勸返4種辦法。目前,中國已與50餘個國家簽署了引渡條約,並與不少國家探索以《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為基礎開展引渡合作。中國早在1996年就和保加利亞簽署了引渡條約。據中央追逃辦有關工作人員介紹,本次姚錦旗案中,中國以國家監委名義提出引渡請求,得到了保方的尊重、認可和支持,並非常及時、快速地做出了反饋。

  追逃辦再次敦促外逃人員自首

  今年3月監察法頒布施行、國家監委成立後,內地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進一步加強,辦理追逃追贓案件的資源進一步整合,上下一體的工作機制更加明確,追逃追贓工作不斷開創新局。4月24日「天網2018」行動啟動,6月6日對外發布50名外逃人員有關線索,6月22日賴明敏成為國家監委成立後首個到案「百名紅通人員」,7月11日許超凡成為國家監委成立後第一個從境外遣返的職務犯罪嫌疑人,8月23日國家監委等五部門首次發布「敦促投案自首公告」,引發投案自首連鎖反應。

  中央追逃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姚錦旗被成功引渡回國是落實習近平重要指示精神的具體舉措,是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的成功實踐,也體現了近年來積極開展反腐敗國際合作的有效成果。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評論說,「正義永遠不會缺席」,目前,距離「自首公告」的最後期限僅剩一個月,呼籲外逃人員回國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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