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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署去年接1890宗投訴升23%

2019-02-01
来源:香港商报

 

  私隱專員黃繼兒公布年結。記者 馮煒強攝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煒強報道: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布去年工作報告,共收到1890宗投訴,較前年1533宗上升23%,當中接獲國泰航空外洩個人資料個案達139宗。有關機構外洩個人資料事故的數目創新高,共接獲129次外洩資料的通報,較前年的106次增加逾二成,事故涉及黑客入侵、經電郵或郵遞意外披露個人資料等。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坦言,公署現時「無牙力」,但檢討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工作已進入最後階段,正循強制通報外洩事件、資料處理責任、執法力度及加強罰則等方面進行研究,預料今年上半年可與政府作建設性溝通。

  投訴私營機構佔71%

  據公署的公布,2018年接獲的投訴個案為1890宗,較2017年的1533宗上升23%。在投訴個案中有71%投訴私營機構(1334宗),12%投訴公營機構或政府部門(220宗),其餘17%(327宗)則投訴個別人士;就投訴性質方面,27%的個案是關於未經資料當事人同意而使用其個人資料(816宗);24%是關於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和手法(735宗);16%關於資料保安(482宗);查閱/改正個人資料的投訴佔5%(157宗)。

  公署在去年完成處理1751宗投訴個案,就13宗投訴個案作出調查。在這些已完結的投訴個案中,844宗獲公署接納作更深入處理,公署先以調停這種有效的解決爭議方式,嘗試排解資料當事人與被投訴者之間的糾紛。

  被投訴的私營機構中,涉及金融及財務行業最多(共241宗;投訴主要關於收集個人資料,例如財務公司以不公平方式收集個人資料),其次是物業管理(共166宗;投訴主要關於個人資料的使用,例如法團張貼載有居民個人資料的通告)等。

  公署去年共接獲129次機構外洩個人資料事故的通報,較2017年的106次上升22%。這些外洩事故涉及黑客入侵、系統設定有誤、遺失文件或便攜式裝置、經傳真、電郵或郵遞意外披露個人資料等。公署於年內主動進行了289次循規審查,較2017年的253次上升14%。

  憂推強制通報機制缺人手

  去年3月國泰及港龍確認有大約940萬名乘客的個人資料外洩,但是隔了5個月才公布,令人擔心現時法例的規管是否足夠。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公署檢討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工作已進入最後階段,正循強制通報外洩事件、資料處理責任、執法力度及加強罰則等方面進行研究,預料今年上半年可與政府作建設性溝通。

  黃繼兒又表示,公署正面臨前所未有挑戰,惟現時公署只有69名職員,擔心實施強制通報機制後人手會更緊張,促請政府增加資源,讓他們聘請多一半人手。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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