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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湖过期疫苗事件 33人被问责

2019-02-25
来源:扬子晚报

 

  近日,江苏省对金湖县黎城卫生院过期疫苗事件进行了彻查严处。经调查确认,这起事件是因当地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管部门监管不力、接种单位管理混乱、工作人员违规操作造成的一起严重责任事故。

  据悉,2019年1月7日,金湖县黎城卫生院发生一起口服过期疫苗事件。截至1月9日下午4点,确定全县145名儿童接种了过期脊灰疫苗。根据金湖县公告,当地表示针对部分家长反映的,除脊灰疫苗外还查询到其他疫苗批号过期以及查询不到等情况,县卫计部门调查发现,2016年底,国家强制要求登记疫苗批号信息,而在此之前,疫苗接种信息系统平台中的批号因更新不及时,导致实际接种的疫苗批号与接种信息系统平台中的批号不一致。家长特别是大年龄组儿童家长依据接种信息系统平台内的批号查询,就会出现过期、无信息等情况。

  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省政府专题会议对调查处置工作及时进行研究部署,省政府建立工作专班,并派专项工作组进驻金湖,查明情况、指导处置、督促整改。坚持把儿童健康放在首位,组织省级专家组对145名已接种过期疫苗的儿童全面开展医学观察、进行体检、安排补种,未发现与疫苗直接相关的异常健康情况。在省市专家组现场指导下,对黎城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进行全面整顿,目前该院已重新开诊,现场秩序良好。

  这起事件的相关责任单位和33名责任人被严肃问责。其中,淮安市副市长顾坤、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孙邦贵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吴云生受到政务记过处分;金湖县委书记张志勇、县长徐亚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县长高昌萍受到政务降级处分;淮安市、金湖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控、卫生监督等机构相关负责人分别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金湖县医院集团发展中心主任、黎城卫生院院长汪泓涉嫌职务犯罪,目前采取留置措施;黎城卫生院原副院长刘志兵等6名直接涉事人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刘志兵等2人已经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根据江苏省委、省政府的决定,责成金湖县政府向省政府、淮安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成淮安市政府、省卫生健康委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针对此次过期疫苗事件暴露出的问题,江苏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彻底消除各类隐患。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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