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衝突4人提堂 其一涉暴動罪

2019-08-27
来源:香港商報

  暴力示威者在偉業街縱火及向警方防線掟雜物。 中新社

  【香港商報網訊】自6月起反修例風波持續,每周六日各區均有集會遊行,上周六(24日)觀塘區遊行後再演變為大規模衝突事件,警方在行動中拘捕近30人。其中3男1女示威者分別被控暴動罪及非法集結罪,昨日押解往觀塘裁判法院提訊。涉及暴動罪的其中一名被告涉揮動及投擲雨傘,因而殃及警員;被控非法集結的男被告指他當時扶其他示威者跨過石壆,同案女被告則聲稱站在其身旁,沒有任何動作。4人均獲准保釋候訊,但須遵守宵禁令。

  4人均獲准保釋候訊

  涉嫌參與暴動的兩男分別為24歲無業漢吳仲謙,及33歲地盤工劉振鑫,控罪指他們在本年8月24日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在九龍灣偉業街附近參與暴動。吳仲謙案發時涉嫌向警員揮動及扔雨傘,因而弄及警員。

  被控非法集結的男被告柯俊瑋報稱任職侍應,女被告陳可兒則為學生,同為21歲。2人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同日,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在黃大仙豪苑第2座至黃大仙廟對開一段龍翔道東行線非法集結。控方指控柯俊瑋在警員與示威者仍對峙間,扶其他示威者跨過石壆,而陳可兒則站在柯的身旁。

  4名被告均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要求一併將案件押後至11月6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檢視相關錄影或警方片段,以及錄取口供等。他們均獲准以5000元現金擔保外出,並須遵守晚上12時至翌日早上6時的宵禁令,亦不可離港,要住在報稱地址,及定期到警署報到。

  付國豪被毆案再拘1人

  內地《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於本月中在香港赤鱲角機場被反修例示威者圍毆,繼早前19歲兼職男侍應及「旺角佔領區女村長」畢慧芬被落案起訴後,警方再拘捕一名報稱兼職司機及建築工人的28歲男子。被告涉嫌參與禁錮圍毆付國豪,並慫恿示威者「掛起佢」,被控非法囚禁、傷人等4項罪名,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無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0月28日下午再訊,錢禮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拒絕被告保釋申請,但被告可保留8日擔保覆核權利。

  被告保釋申請被拒

  主控官在庭上提交了閉路電視片段及相關的影片截圖,他指片中可見被告頸上戴上粉紅色口罩,在案發前再拉起口罩遮蔽面部。被告在片中涉嫌以電筒照向付國豪,亦見他從手推車把付國豪拉到地上,並大叫「掛起佢」。

  主控官描述,被告於案發當日駕駛自己的車到機場,其後警方從被告的車上找到大部分證物,包括頭盔、豬嘴口罩、雷射筆、木盾、對講機等。

  另外,警方亦從被告的家中找到未有裝上箭的弓。控方建議裁判官考慮自本年6月在香港發生的事情,從被告的家中及車上找出的證物是近期激進示威者所使用的工具。由於本案控罪嚴重,而且被告在保釋期間有可能會干犯同類案件,因此希望裁判官拒絕讓被告保釋。

  被控非法集結等4罪

  辯方為被告申請保釋時指,被告願意繳交10萬元保釋金,繳交旅遊證件,每日到元朗或天水圍警署報到,候訊期間不離開香港及不接近機場範圍。辯方亦指被告獨居並飼養一隻狗,押解期間狗隻可能死亡。惟主控官指,警方搜查時並沒有在被告家中看見狗隻。

  被告何家樂被控於本年8月13日至8月14日期間,在香港赤鱲角香港國際機場一樓客運大樓G位通道,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一起非法囚禁付國豪,對他造成不利,並違反其意願而將他禁錮;以及一起非法及惡意傷害付國豪。

  何亦被控於本年8月25日,在新界洪儒路與洪基路交界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兩支伸縮警棍。

[责任编辑:肖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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