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人士在粵參加醫保已無礙

2020-07-03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報訊】記者李苑立報道:記者3日從廣東省醫保局獲悉,為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加強跨境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的銜接,推進大灣區社會保障合作,廣東省醫保部門近年在落實港澳人士大灣區內購買醫保方面取得一定突破。
 
  在粵港澳居民參保已無制度障礙
 
  據廣東省醫保局介紹,在省內就業的港澳人士參加醫療保險已經沒有制度障礙,根據《社保法》等規定,用人單位可以為建立了勞動關係的港澳籍人員購買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並享有與內地職工一視同仁的醫保待遇。在廣東省內學校就讀的港澳學生,廣東均依照《關於將在廣東省就讀的大學生以及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和技工學校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範圍的通知》的相關規定,指導省內各類高校、科研院所、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學校,為港澳學生統一購買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並享受內地學生同等政府補助待遇。
 
  在暢通持內地居住證的港澳居民參加居民基本醫保渠道方面,自今年1月1日起,只要在內地居住且辦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即便未就業的港澳台居民,也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規定參加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另外,廣東還在積極探索港澳居民異地就醫費用結算辦法。據介紹,為克服粵港澳醫療保障體系和政策待遇的差異,突破三地體制機制障礙,廣東已經在港大深圳醫院開展深港跨境醫療的服務創新,香港特區政府通過發放長者醫療券實施異地就醫費用結算的探索。符合規定的香港長者已經可以使用醫療券在內地指定的醫療科室購買服務,並實現了由香港衛生署與港大深圳醫院之間的跨境結算。
 
  註銷內地工作時可提取賬戶餘額
 
  據介紹,隨着港澳居民來內地工作的人數逐步增多,參加內地保險的需求增大,但港澳人士內地參保非強制性,相關辦法充分考慮到部分港澳台居民的實際情況和訴求,在具體辦理政策中明確「已在香港、澳門、台灣參加當地社會保險,並繼續保留社會保險關係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持相關授權機構出具的證明,無須在內地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
 
  另外,在內地參保的港澳台人員,若在境外(包括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和國外)就醫發生了醫療費用,國內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將不予報賬支付。港澳台人員與內地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後,辦理了就業證註銷手續並離開內地的,其參加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係相應終止,但其醫療保險賬戶中的餘額可以按規定退還至其本人的私人賬戶中。
[责任编辑: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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