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越南籍非法勞工被判監禁15個月

2020-09-21 12:20
来源:香港商報網

  入境事務處調查人員於15日採取反非法勞工行動,於西灣河1間餐廳拘捕1名正在從事洗碗工作的29歲越南籍女子。

  9月18日29歲越南籍女子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接受僱傭工作。法庭判處她監禁15個月,而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亦於15日被拘捕,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

  入境處發言人警告,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上訴法庭對違反有關條例的罪行頒定判刑指引,以監禁15個月作基準。

[责任编辑: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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