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28日)起訴1名海關督察1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及1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
涉案海關督察為31歲鄭文傑,於2018年10月17日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向1名不受其直接監管屬下關員索取5萬元貸款、他同時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向1名不受其直接監管屬下關員的朋友接受5萬元貸款。
廉政公署準許鄭文傑保釋,星期三(3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今日(28日)起訴1名海關督察1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及1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
涉案海關督察為31歲鄭文傑,於2018年10月17日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向1名不受其直接監管屬下關員索取5萬元貸款、他同時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向1名不受其直接監管屬下關員的朋友接受5萬元貸款。
廉政公署準許鄭文傑保釋,星期三(3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