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容許「還息不還本安排」限時措施延長半年

2020-11-02 17:08
來源:香港商報網

 本港房委會容許資助出售單位計劃延期償還本金的限時措施,延長6個月,「還息不還本」安排的延期償還本金期可最遲於明年6月30日開始。

 房委會於今年4月向參與財務機構發信,同意可以向資助出售單位的按揭人提供「還息不還本」安排,延期償還本金最多12個月,而按揭貸款的還款期亦可同步延長最多12個月,延期償還本金期可最遲於今年12月31日開始。

 房委會說,若干參與財務機構早前透過銀行公會,要求房委會將現有的限時安排延長6個月,以幫助有短期周轉問題的按揭人渡過疫情下的困境。考慮到疫情持續影響香港經濟,為緩解業主的現金流轉問題及降低拖欠按揭還款的機會,房委會同意現有安排可延長6個月。

 「還息不還本」安排適用於包括居屋、私人參建居屋、可租可買計劃、租置計劃和綠置居計劃的一手市場及第二巿場計劃。

 另外,按揭證券公司今日公布,延長定息按揭試驗計劃申請期一年,至明年10月30日,並因應市場利率變化,將10年、15年及20年定息期的年利率,分別調整至1.99厘、2.09厘及2.19厘,即日起接受申請。

 計劃的總貸款額10億元,每宗私人住宅貸款上限1000萬元。考慮到借款人在定息期內不受利率波動影響,而定息期長達10年或以上,按證已徵得金管局同意,借款人毋須符合加息壓力測試,但現行的供款與入息比率要求仍然適用。(記者 周健鑫)

[責任編輯:朱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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