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指點】整頓市場保證平台經濟的發展

2021-01-01 02:20
來源:香港商報

 2020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已經結束,這次會議對2021年經濟工作進行了重點部署。最有新意及最為重要的兩項是:一是提出需求側管理,以此來建立內需為主導的經濟增長新模式。二是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本文討論的是第二點。對於網絡平台的反壟斷,這是最近社會密切關注的熱點問題。

 經濟平台的重要作用

 2020年11月1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反壟斷由線下走到線上。2020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指出,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要完善平台企業壟斷認定、資料蒐集使用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法律規範。要加強規制,提升監管能力,堅決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最近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因「二選一」等涉嫌壟斷行為,被市場監管總局依法立案調查。也就是說,政府對網絡平台要求與整頓,已經受到全社會廣泛關注,也引發了人們對於平台經濟發展的思考。

 在大數據時代,經濟平台作為一個中間組織或作為一種資源配置方式,主要作用有,一是通過吸引大量的消費者及廠商建立起一個流動性的市場;二是通過電腦的演算法程序來匹配消費者與廠商之間的交易,以此來促進交易與互動,為客戶創造價值;三是開發支援核心交易的演算法程序及服務,以此來降低交易成本、降低進入障礙,使得平台愈來愈有價值,以此吸引更多的客戶;四是確立平台的規則及標準,即鼓勵什麼或限制什麼等。所以,是否能夠保證一個國家數字經濟發展與繁榮,經濟平台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而經濟平台的發展與繁榮取決於平台如何制訂保證其內部運行的遊戲規則,及如何協調其內部各當事人之間的利益關係,為當事人創造價值,同時也取決於這些經濟平台內的遊戲規則兼顧整個行業及社會利益,以此來增強一國的數字經濟競爭力。而後一個方面正是政府之責任。這也是政府強化網絡平台反壟斷的核心所在。

 「二選一」事件破壞市場秩序

 以平台經濟理論來分析最近在網上廣泛討論的阿里巴巴電商平台的「二選一」事件,即天貓網絡公司、天貓技術公司、阿里巴巴公司,為了爭奪商家資源,採取強制方式,逼迫進入阿里巴巴電商平台的商家只能「二選一」,其產品只能在阿里巴巴電商平台交易,不能於其他交易平台上交易,強迫商家簽訂獨家合作協定。也就是說,只要進入天貓電商平台,就逼迫商家的產品要在該平台交易,就得停止在其他平台上的促銷甚至經營活動,這種選擇是唯一的。

 阿里巴巴這種「二選一」的行為之所以破壞了市場秩序,並非僅是以規模效應獲得千千萬萬市場主體的資料佔為己有謀不當之利,更在於給其他商家的市場准入設置強制性障礙,阻止市場有效競爭。因為,就平台經濟的實質而言,平台經濟的核心與實質就是通過數字化網絡技術如何協調好參與者的利益關係,並幫助參與者創造價值。而「二選一」的行為給其他商家的市場准入設置強制障礙,將嚴重損害其他企業的利益。這種行為完全是與平台經濟的核心相悖的。

 還有,經濟平台的一個基本職責就是制訂規則、設定標準,讓參與人行為的外部性正向化及讓其外部性負向性極小化,以此來保證平台的有效運行及持續發展。所以,阿里巴巴電商平台對消費者及進入廠家設定規則。

 政府嚴格整頓勢在必行

 阿里巴巴「二選一」的行為,其設立規則不僅超出了其權責,當然不存在經濟上的正當性,更不用說違反中國現在的法律法規了。根據《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網絡集中促銷組織者不得違反《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限制、排斥平台內的網絡集中促銷經營者參加其他協力廠商交易平台組織的促銷活動。簡而言之就是,任何一個平台都不得限制商家參與其他平台的促銷。也就是說,「二選一」規則既沒有經濟上的正當性,也違背了政府制定的法律規則,政府對此嚴格治理整頓當然是勢在必行。

 「二選一」的行為公然地違背了中國法律法規,這不僅不能夠保證中國電商行業的有效競爭,也會嚴重損害中國數字經濟的競爭力。當然,更為直接者,如果這種違法違規行為得不到糾正,讓這種行為囂張下去,也將嚴重損害進入企業利益及消費者的利益。面對這種情況,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以網絡平台的反壟斷作為2021年經濟工作的主要任務,應該是把握整頓當前中國網絡平台秩序問題的要害所在,通過這種反壟斷的整頓建立起一套適應中國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網絡平台發展的市場規則,以此來保證中國的平台經濟的有效競爭,增添中國數字經濟發展活力,這是中國數字經濟健康發展最為重要的一步。(作者 易憲容)

[責任編輯:刁瑾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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