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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夫山泉诉《京華時報》

2013-12-20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訊】據中新社報道,昨日上午7時許,農夫山泉官方微博發布信息稱,其起訴《京華時報》社侵犯名譽權糾紛案將於11月29日上午9時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據農夫山泉提供的信息,《京華時報》社料將被索賠2億元人民幣。

  雙方微博隔空舌戰

  開庭在即,雙方又在微博隔空打起了「輿論戰」。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受理舉報后一直未作回應的《京華時報》,突然於11月22日向農夫山泉發去一份采訪提綱。農夫山泉昨日在官微公布了采訪提綱全文,并逐條予以回應。農夫山泉公開的采訪提綱顯示,《京華時報》仍緊扣「農夫山泉所執行的浙江標準有多項指標落后於國家標準」、「地方標準是否能在异地備案并規範生產」、「浙江方面已修改農夫山泉目前執行的標準」等問題繼續質疑農夫山泉聲稱的產品品質標準存在漏洞。農夫山泉方面回應《京華時報》疑問稱,產品品質標準何時頒發和修訂是國家和地方各級行政部門職權範圍內的事情,農夫山泉「只有認真執行的天職,沒有妄加評論的習慣」,并堅稱,「無論修訂前后,浙江省品質標準DB33/383均是目前最全面的瓶裝飲用水品質標準」。以個人名義向農夫山泉發出采訪提綱的《京華時報》記者李斌表示,對農夫山泉的采訪系報社行為,「接下來也只由報社層面來作出回應」。截至發稿時,《京華時報》社尚未對舉報和訴訟作出回應。

[责任编辑:香港商报实习生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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