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推10個PPP項目 投資逾19億元

2015-06-04
来源:香港商報

新余已成光伏應用示範區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郭美勤、羅紅明、傅宇報道:5月初,新余市向社會公布第一批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10個試點項目清單,投資規模19.09億元,其中,最大的新余市分散式100兆瓦光伏發電項目投資規模達8億元。

  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簡稱PPP)是指政府為增強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能力,提高供給效率,通過特許經營、購買服務、股權合作等方式,與社會資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風險分擔及長期合作關系。

  基礎設施和生態環保項目 優先選擇PPP模式運作

  據新余市發改委主任徐冬春介紹,新余市出臺了《關於開展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的實施意見》,從明確總體思路、把握基本要求、規範實施流程、強化政策保障、完善工作機制等5個方面提出了21條意見。初步建立了新余市第一批PPP項目儲備庫,目前入庫項目60個,總投資116.15億元。此次公布的第一批PPP項目是從入庫項目中精心挑選出的10個條件較為成熟的項目,涉及能源、教育、醫療、生態環保、社會服務、光伏發電等領域。其中,基礎設施類項目5個,總投資9.9億元,包括農村天然氣項目、小微企業孵化園建設項目、袁河閘橋和水電站項目、分宜第二水廠、新余學院鄰里中心;公共服務類項目3個,總投資0.99億元,包括新余市養老福利中心項目、抱石幼兒園、新余市智慧停車系統建設運營項目;生態環保類項目2個,總投資8.2億元,包括新余市城市環保垃圾廣告箱、分散式100兆瓦(MW)光伏發電項目。

  建立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共同體

  「此次發布的項目除了涵蓋領域廣泛外,還有操作模式多元、回報機制靈活等特點,這些項目既有非經營性項目,也有經營性、準經營性項目,主要操作模式有目前通行BOT、BOOT、BOO、TOT等PPP模式。項目采用特許經營、政府補貼和購買服務等回報方式,回報機制靈活。」徐冬春說。《實施意見》明確,參與政府項目的社會資本包括民營企業、外資企業、中央企業及其子公司、非本市範圍內的政府投融資平臺和國有控股企業等。為避免PPP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政府單方面承擔風險、投資者利益「獨享」、政府融資成本過高等問題,新余市政府事先建立起「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全程合作」的共同體體系。一方面,建立政府和企業之間的利益補償機制,建立健全合作項目的績效考核和收益分配機制。另一方面,政府和社會資本之間合理分配項目風險。項目設計、建設、財務、運營維護等商業風險原則上由社會資本承擔,政策、法律和最低需求風險等由政府承擔,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風險按合同約定由雙方共同承擔。

  已成功探索垃圾焚燒發電BOT模式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新余市早在2012年就開始在環境保護方面探索「政府花錢購買專業服務」,該市與湖南永清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就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開展了合作,采用的是BOT的模式。2014年4月,該市政府委託市城管執法局與湖南永清環保公司簽訂了《新余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建設運營移交項目協議書》,一期建成之后,每天焚燒垃圾600噸,年焚燒垃圾量為20萬噸。這將大大推進生活垃圾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這是該市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方面的一次有益嘗試。湖南永清水務有限公司工程部黃和平認為,湖南永清環保公司擁有專業的技術團隊和項目管理經驗,在「政企合作」中可發揮自身優勢降低綜合投資成本,該公司近期又將建設新余市城西污水處理工程,同樣采用BOT模式,預計2015年底投入使用。

[责任编辑:蒋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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