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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政協委員建議放開民校收費標準

2019-01-26
来源:香港商报网
吉林省政協委員、吉林省邁爾通達公司董事長曲春明接受本報記者採訪
 
  【香港商報網訊】日前,參加吉政協十二屆二次全會的省政協委員曲春明在其提案建議吉林省放開民辦學校收費標準。在接受採訪時,他說,特別是非營利性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承擔了國家義務教育責任,滿足了人民群眾對優質教育的需求。長春市共有民辦小學6所,在校生3.99萬人,佔全市小學生的10%;民辦初中17所,在校生4.17萬人,占初中階段在校生的22.6%。但是,目前民校學費標準無法滿足學校進一步發展的需要,制約了民辦教育的發展。
 
  曲春明委員說,放開收費標準有利於促進民辦學校自身發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從吉林省民辦學校實際情況來看,目前民辦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活動、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教職工待遇的主要來源還僅僅靠舉辦者投入和收取學費。與沿海省份相比,吉林的民營資本薄弱,同時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設立的非營利性民辦學校舉辦者是不能取得辦學收益的,但目前物價部門測算辦學成本,以土地、房產是否過渡到學校名下為由,不符合吉林省的省情。
 
  放開民辦學校收費標準是否有充足的法律政策依據,曲春明委員的答案是肯定的。他說,《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民辦學校收取費用的項目和標準根據辦學成本、市場需求等因素確定,向社會公示。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營利性民辦學校的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由學校自主決定。《國務院關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規定: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通過市場化改革試點,逐步實行市場調節價,具體政策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辦學成本以及本地公辦教育保障程度、民辦學校發展情況等因素確定。《吉林省關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規定: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通過市場化改革試點,逐步實行市場調節價,具體政策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辦學成本等因素確定。
 
  曲春明委員說,目前南方多數省份已經放開了收費標準,黑龍江省也已經放開收費標準。為此,他建議由政府牽頭,教育、物價、財政等部門協調,對全省義務教育民辦學校的辦學成本、辦學情況等進行調研,進一步放開收費標準。(冀文嫻)
 
 
[责任编辑: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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