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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岩將實施全國地級市首部河長制地方性法規

2020-03-31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網訊】近日,《龍岩市實施河長制條例》經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將於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全國首部專門系統規範實施河長制的市級地方性法規。
 
  2019年11月29日,龍岩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了《龍岩市實施河長制條例》。《條例》共三十二條,包括總則、管理體制、工作機制、考核與問責和附則等五個部分內容。《條例》明確了河長制的組織體系及政府、責任單位、各級河長的職責;對河長會議、公示、投訴舉報、考核、約談等方面進行了制度規定;對各級河長的巡查內容、問題處理、巡查週期及督導檢查制度、資訊管理作出了要求。此外,還明確了人大監督和司法支援等方面的內容。
 
  《條例》內容既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全面推行河湖長制的新要求,又結合龍岩實際,體現了龍岩的生態優勢、展現了創新精神,為規範河長工作行為和職責提供了重要依據,將實現龍岩市實施河長制從“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
 
  2017年2月16日,龍岩市率先在全省制定了《龍岩市全面推進河長制實施方案》《龍岩市河長制工作辦法(試行)》,把河長制工作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和抓手。據瞭解,龍岩市共設立市、縣、鄉、村四級河湖長2558名,配置河道專管員1875人、覆蓋全市所有村(居)的所有河流,配備各級河道警長308名。近年來,各級河長制組織體系不斷健全、制度建設逐步完善、河湖環境不斷改善,整體工作得到有效開展。
 
  《條例》的施行將對促進龍岩加強河湖保護管理,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也為全國地級市開展河湖長制工作提供有益實踐探索。(張傑)
[责任编辑:薛正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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