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港島總區交通部今日(9日)進行打擊非法載客取酬行動,派員喬裝乘客拘捕兩名男女,揭發其中一名女司機持雙程證來港,兩人已被控以相關罪名。
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黃嘉穎今日(9日)表示,行動中派員於西環喬裝乘客,登上兩輛私家車,當到達目的地後表露身份,分別拘捕一名37歲持雙程證來港的女司機和一名31歲本地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而女司機同涉「違反逗留條件」。涉案兩輛私家車現正被扣留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前應選擇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汽車是非法載客取酬車輛,第三者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任何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自身或其他行人有機會失去應有的保障。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該汽車作非法載客取酬的用途。首次定罪可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次干犯可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而涉案車輛會被暫時吊銷車輛牌照和扣留6個月,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