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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內銀向地方政府說「不」?

2014-08-19
来源:香港商报 易憲容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70大城市中,6月樓價按月下跌的城市有55個,平均樓價創2008年12月以來最大跌幅;如果按年計算,樓價雖然有升幅,但升勢明顯放慢。路透統計指出,6月70大城市新建住宅樓價按月下跌0.5%,5月跌0.2%,跌幅正在擴大。

  也就是說,最近內地樓市升幅的放緩或少許下跌,內地政府坐不住了,救市之浪潮已經是一浪高過一浪。不僅各城市現有住房限購政策基本放開,而且福建、佛山、湖南等地方以政府的名義要求關於房地產的信貸政策會面寬松。而且這些「貨幣寬松」政策不遜色於2008年的131號文件(而當年就是這個文件把房價推高、泡沫吹大的)。在不少地方政府看來,通過銀行的「貨幣寬松」,能夠讓當前正在調整的房地產市場九死一生,能夠讓當前內地房地產市場回到2008年和2009年那個房地產火爆的年代。

  比如政府「貨幣寬松」的救市政策提出,購房人償清購房貸款后,再次申請貸款購房,按首貸認定;首改房(首次購買改善性普通商品住房)按首貸認定。購房人住房套數認定不包括其自建房、房改房、繼承房、征遷安置房和已償清貸款的二手住房。金融機構在貸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方面按照政策規定的低限執行。也就是說,強制當地銀行全面的信貸寬松,用各種信貸優惠政策鼓勵居民再進入住房市場大力炒作。地方政府的「貨幣寬松」,其核心就是重新喚起住房投資者進入市場大力炒賣住房。

  地方政府沒權干預銀行

  那麼,面對地方政府的「貨幣寬松」(這里為「貨幣寬松」打引號,只是說明地方政府的「貨幣寬松」既沒有權力的合法性,也不會起到多少作用),銀行會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來做嗎?當前全國房地產市場周期性調整已經開始,房價下跌已經開始,銀行對這種所謂的「貨幣寬松」政策多會說「不」,或至多選擇性回應。

  因為,對於貨幣政策,地方政府是沒有權力對銀行指手畫腳的,更不能用直接的方式給商業銀行界定購買住房者的風險,來確定什麼是首套購買住房者,來強制要求給這些購買住房者信貸優惠。這些在2010年國務院的國十條中早就有詳細規定。即使是央行,貨幣政策變化也僅是從總量來調整,不會對商業銀行下直接指令。所以這種直接指令是無效的。銀行對地方政府的「貨幣寬松」會說「不」。

  首先,從以往的經驗看,無論是央行還是銀監會提倡的政策,如果不是強制性明文規定,凡是采取商業性的自願方式,銀行都會從其自身利潤來確定其行為準則,而不是政策出台一呼百應。比如,中央早些時候不斷提倡要求銀行多向中小企放貸,但一直沒有對有關貸款作出規範,結果是銀行考慮信貸質量問題一直不為所動,最終央行要使出「定向降準」,誘導銀行向中小企業貸款。既然地方政府的「貨幣寬松」是一種倡導性的政策(實際上地方政府連這種倡導的權力都沒有,他們這樣做實際上在干擾國家的貨幣政策),在當前情况下,銀行說「不」是最好選擇。因為,高房價下讓銀行進入這個市場,會嚴重侵蝕銀行利潤。

  其次,面對今年上半年住房市場走軟,各地政府紛紛推出放松限購政策,并要求銀行增加對購房者貸款,調整首付比例,而且央行也特別就此事召開會議。但是,面對地方政府的積極態度,銀行或是很少回應,或是選擇性地有條件放松。也就是說,當前住房貸款風險高利潤小,銀行對地方政府「放松信貸」的政策,至多是有所反應,但反應肯定是選擇性,因為如果不慎,容易侵害銀行的利益,也會損害銀行工作人員的利益。而這種反應也只能是在不損害自身利潤的前提下做一點。

  要防範房地產風險

  第三,面對當前內地房地產市場已經出現周期性調整,面對房地產市場預期根本性的逆轉,房價將全面下跌。這時,銀行對房地產市場的風險瞭如指掌。而且在上個月,銀監會也發出指導要防範房地產風險。在這種情况下,銀行如何會由於地方政府推出「貨幣寬松」而積極配合呢?

  最后,地方政府這些救市政策只會把當前房地產市場風險越推越高,讓現有的房地產泡沫吹得更大。在這種情况下,如果地方政府希望強制性要求向購買住房者發放優惠貸款,不僅會嚴重侵蝕銀行利潤,也會把銀行貸款置於更高風險之中。因為,房價越高,泡沫就越大,房價下跌概率就越大,銀行面臨的風險也就越高。在這種情况下,銀行是不會把自己往火坑里推的。也就是說,在當前的情况下,如果銀行不嚴格控制住房貸款,一旦樓市價格跌幅擴大,給銀行帶來的負面影響是難以估量的。從歷史經驗來看,金融危機之后,不少銀行倒閉都與對住房按揭貸款風險評估不足有關。所以,銀行對地方政府的「貨幣寬松」說「不」,應該是最好的選擇。

  總之,近期尽管不少地方政府推出了許多強力的「貨幣寬松」政策,出於自保及風險評估,內地銀行除了作一些象徵性或選擇性的回應之外,實際上對這些政策只會說「不」。

  易憲容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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