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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場生態,哪個崗位風險系數最高?

2015-03-31
来源:人民論壇網

  五、組織部長

  “官中之官”的困境

  崗位風險系數:四星半

  風險點:組織部長,掌握著官場中最為人看重的權力,處在最為敏感的地位。

  1. 地位微妙,高度敏感;

  2. 官場內外,層層壓力;

  3. 制度缺陷,考驗最大。

  在很多人眼裏,組織部長是“管官的官”,是“官中之官”,上可以直接擔任黨的書記或者行政主官,下可以“號令百官,莫敢不從”。組織部掌握著最為重要的選人用人的權力,處在“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地位。據人民論壇雜志社調查結果顯示,47%的受調查者認同組織部長的崗位風險高,位排第五。

  組織人事權的強大吸引力

  權力越大,關注的人就越多,需要處理的關系就越複雜,工作的難度就越大,面臨的各種誘惑也更多。對上要向黨委負責,協助書記選好人才。對下要同各個部門的領導人協調好關系,了解掌握各級各部門官員的基本情況,為用人決策提供參考。對外,組織部是經受“糖衣炮彈”攻擊最多的部門,不僅要抵制來自公共權力體系外的考驗,更重要的是要面對體系內部“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的侵擾。

  這種侵蝕無孔不入,有時簡直難以抵擋。在巨大的利益,有時甚至是親情的攻勢下,意志不堅者腐化墮落,正直清廉者不勝其擾。前者如韓桂芝之流,利用職務之便,賣官鬻爵。從擔任組織部副部長起,十年間先後為63人或其親屬在職務晉升、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以權換錢,受賄金額高達700餘萬元。後者像組織部長中的“老實官”,在工作中不得不時時小心,事事提防。

  筆者采訪的幾位在基層工作的組織部長感歎“組織工作很難做,組織部長不好當。”一位組織部長甚至告訴記者,過年的時候不敢回家,躲在縣中學的教室裏。老朋友想來看看他,經過家人的層層通報才在簡陋的校舍裏見了一面。他說“送禮的送卡的實在太多了,招架不住啊。”由此可見,當好組織部長之難。

  選不好幹部是失職,更大的考驗是腐敗的侵襲,稍有不慎,就可能觸犯國法。公共權力系統是一個巨大的“磁場”,而組織人事權在這個磁場裏具有最強大的吸引力,那些落馬官員,都是掉進這個權力的漩渦,無法自拔,最終身敗名裂的。韓桂芝,1996年擔任中共黑龍江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涉及“新中國以來最大賣官案”,被判處死緩。徐國建,在擔任江蘇省委組織部長及鹽城市委書記期間,收受賄賂640餘萬元,死緩。段義和,1976年齊河縣委組織部幹事,1990年省委組織部處長。1998年濟南市委組織部長,2007年7月制造驚世駭俗的“濟南汽車爆炸案”炸死情婦,2007年9月伏法。曾經的前呼後擁,曾經的一言九鼎,在宣判的那一刻都成為遙遠的迷夢,炙手可熱的權力在那一刻化為冰涼的手銬。個中滋味,恐怕只有當事人自己心裏清楚。

  難以抵擋的誘惑

  我們現在的體制還存在漏洞,違法違規的事有時比較隱蔽難以查處。可就是這一兩次的伸手,很可能就成為腐敗的開端。有許多人在組織部長的位子上,沒有把握住自己,滑入犯罪的深淵。家人的請托、朋友的介紹、甚至是僥幸心理使得他們走上幫人升官,替己斂財的邪路。

  一個好制度可以造就一批好官員,一項不完善的制度,使得不少好官員“疲於奔命”,很多庸官貪官“飛黃騰達”。有時我們的制度規定是好的,可是恰恰執行人員在執行過程中“把經念歪了”,使制度空轉。 任命一個幹部一般要經過下面的程序:某個位置出現空缺後,由“相關方面”提名,然後進行組織考核。可是,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這些程序被大大簡化。

  安徽的周光全案就是典型的例子。作為市委書記,上述的組織程序在他那裏簡化為“買官者送錢——周光全授意——組織部考察——周光全在市委常委會上任命”。在這裏組織部就成為了執行書記授意的機關,一切的考察程序成為了走過場。組織部長當然難辭其咎。

  六、建委主任

  崗位風險系數:四星半

  風險點:建委在城市建設各個領域,事無巨細,都能管一把。

  1. 工作直關民生,利益交錯;

  2. 涉及專業標准,社會監督乏力;

  3. 項目資金龐大,油水多。

  建委工作事關民生,房產開發、拆遷安置、基建項目招投標,利益錯綜複雜,建委的一個決策可能會引發社會穩定問題。為建設項目保駕護航,各路商人可以對建委官員使出各種糖衣炮彈,能否抵得住誘惑,是對建委主任的一大考驗,個人職業風險和權力以及誘惑級別更是成正比關系。

  原(重慶)大渡口區建委主任畢傳瀑的“為官經”:第一步,先後多次收取老板“好處費”,膽子越來越大。第二步,收了好處費再借給行賄老板。在大渡口進行城市路燈改造過程中,畢傳瀑在工程發包中給予某公司照顧,該公司老板分5次送給畢傳瀑好處費14萬元。

  七、安監局長

  崗位風險系數:四星

  風險點:說安監局長是“時刻坐在火山口上”一點不為過,“安全工作無小事”。

  1. 權力分散,有心無力;

  2. 地方保護,壓力重重;

  3. 奸商腐蝕,無孔不入;

  4. 安全問責,利劍高懸。

  新華網輿情監測分析中心數據表明,從2012年6月至2013年1月,短短半年裏,有11名省市各級安監局局長因貪汙、受賄或瀆職被轉崗或被起訴、停職。

  每一級安監局長都承擔著比其他部門更為重要的責任,都牽動著比其他部門更為重大的利益。安全生產事故一直都是輿論關注的焦點,“出了安全事故,必須名正言順地對相關官員進行問責,這是對生命和法律的尊重。”

  安監系統必須同時面對來自多方面的壓力和挑戰,目前雖然實現了垂管,但是仍存在體制機制問題,不得不時刻面對地方保護主義的壓力;長期積累的不安全因素的集中爆發使得局長不得不時時戰戰兢兢,如履薄冰。

  “不知道”安監局長的尷尬

  2010年3月15日,河南省新密市東興煤業有限公司發生火災,造成25名礦工遇難。記者在新密市礦難現場找到了時任新密市安監局局長王瑞林,問了他10多個關於礦難的問題,他大都表示“不知道”。

  八、市委書記

  崗位風險系數:三星半

  風險點:處於省縣之間的市一級是承上啟下的關鍵一層,同時肩負城市發展和農村建設的重任。

  1. 承上啟下,雙重責任;

  2. 權傾一方,監管困難;

  3. 仕途拐點,關鍵時期。

  市委書記,作為下轄數個甚至十幾個區縣的“一把手”,有些還兼任省委常委,可謂位高權重,周圍絕不乏溜須拍馬者、投機鑽營者。加之,這些人地位高,影響大,監管起來就更加困難。另外,市委書記上任時一般年齡在50歲左右,面臨“仕途拐點”,前進一步就進入高級幹部行列,原地踏步就面臨“仕途天花板”。

  “一把手”落馬帶來官場“地震”

  十八大後的反腐風暴,先後打落了6名在任的省會城市市委書記,分別是西寧的毛小兵、廣州的萬慶良、昆明的張田欣、太原的陳川平、濟南的王敏和南京的楊衛澤。

  第一排左起:楊衛澤、毛小兵、萬慶良

  第二排左起:張田欣、陳川平、王敏

  而在2006年,發生了郴州市委書記李大倫為首的郴州官場集體腐敗案,涉及158名黨政官員和商界人士。“在郴州,我李大倫說了算。”市委常委會成了他的“一言堂”。在李大倫當權的後期,幹部的選拔多與金錢直接關聯,“看票子的厚度決定位置升遷”。

  九、國企老總

  崗位風險系數:三星半

  風險點:獨特的亦官亦商的地位,使得不當利益觸手可及。

  1. 壟斷地位,監管困難;

  2. 亦官亦商,近水樓台;

  3. 龐大利益,觸手可及;

  4. 賄賂陷阱,無處不在。

  反腐專家李永忠認為,在十八大後的兩年多的時間內,反腐主戰場開始打破膠著狀態,盡管形勢依然嚴峻複雜,但腐敗內部已經開始出現松動,比較優勢已取得,“亟須開辟反腐第二戰場,那就是國企央企重災區的反腐。”

  據統計,十八大後,國企、國有公司落馬高管達74人,除13人級別信息不明外,廳級以上的高管有60人。其中,副部級高管有4人,分別是華潤集團原董事長、黨委書記宋林,中國石油然氣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王永春,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李華林和中國鋁業公司原總經理孫兆學。基於特殊地位和優勢的央企成為國企腐敗的重災區,落馬人員共有36人,幾占半壁江山。

  一邊是“紅頂商人”的稱謂和一言九鼎的市場地位,一邊是龐大的受賄數額和超高的“入獄率”,這使得國企老總成為人人羨慕的工作,同時也成為高危崗位。“國企老總拿了多少錢?該拿多少錢?”這是個爭論不休的問題。賄賂的陷阱時時處處存在,防不勝防,難以招架。

  撈不了“權”就撈“錢”

  廣重企業集團原董事局主席、總經理王勝傑說,“我始終覺得不太公平,那些農民包工頭原來也是鬥大的字不識幾個,後來都是幹這幹那發了財。我們在國企幹活,幹了一輩子,長時間兢兢業業,最後也沒什么更多的收入。所以我就想通過辦公司、持股等得到一些利益。”

  十、房管局長

  崗位風險系數:三星

  風險點:作為政府為房地產管理設置的最後一道重要監督關卡,房產管理局可謂職責重大。

  1. 盡責則防禦房產糾紛,瀆職則間接制造房產糾紛;

  2. 盡責則完善住房保障,瀆職則縱容投機倒把。

  在職責和利益面前選擇前者還是後者?在民眾利益和商家利益之前,向前還是向後?這些問題成為房管局長職業風險的風向標。他可以選擇在房產測繪管理中,把黑心房產商繩之以法,也可以選擇與房產商同流合汙。制度不完善,監管不到位,再加上責任感和使命感的缺失,都可能使得他們在利益的誘惑下邁上不歸路。

  “天價煙”局長周久耕遭遇“人肉搜索”

  2008年歲末,當房價開始下跌,身為南京市江寧區房管局局長的周久耕,卻放言阻止開發商低價售房,此言一出,周久耕躥紅網絡。有網友通過“人肉搜索”,指出周久耕平時抽1500元一條的“天價煙”、戴10多萬元一塊的名表……在鋪天蓋地的網絡輿論攻擊下,當地紀委對周久耕展開調查。

  安徽省銅陵市原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吳廣春:“我不僅沒有管理好自己,也沒有管理好我的家庭,我所收受的錢物,有90%是我的親戚朋友托我的愛人轉送的,這些我最親的人一步一步地把我送上了法庭。”(參考資料:人民論壇、人民網、新華網、中青報、第一財經日報)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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