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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師執錢50萬存內地勢判囚

2015-07-28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去年平安夜灣仔告士打道發生解款車跌錢案,再有執錢者面臨「判監」刑責。一名檢走了50萬元的工程師,昨承認一項偷竊罪,雖然求情時聲稱「見有人排隊執錢,以為聖誕節派禮物」,但裁判官溫紹明明言,被告的罪責始終是嚴重,雖然案件有充足可判社會服務令的因素,但判處監禁仍是最合適的刑罰;下令被告還押至下月10日判刑,以等候背景報告和社會服務令報告。

  任職工程師的被告蘇錦璋(46歲),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期間,一直低頭拭淚,又向裁判官溫紹明鞠躬近半小時。

  法官:被告經不起考驗

  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求情指出,被告當天與妻子在巴士站下車後,見路上有人排隊執錢,以為是聖誕節派禮物,於是「執埋一份」,逗留兩分鐘便離開案發現場,回家後始知拾獲50萬,亦不知道鈔票的真偽。被告事後已承認犯案,警誡下表示「阿Sir,我願意將啲錢全部攞番出嚟」,被捕後3天已全數交還,又透過潘向解款車公司道歉。

  潘大狀形容今次雖不能稱為「天降災難」,但案件是「上天給他(被告)的考驗,但他過不到這考驗」;又指被告為家庭支柱,蘇妻患有心臟病,其幼子亦有言語遲緩,下學年將入讀特殊需要學校,需要被告特別照顧,並呈上一封由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所撰寫的求情信。

  質疑無應呼籲馬上歸還

  溫官一度質疑,傳媒曾呼籲拾獲金錢的人應馬上歸還,為何蘇不聽從。潘大狀回應稱,被告腦袋當時一片空白,不懂處理,驚恐「還錢就如等坐監」;又指他於事發後情緒崩潰,需看精神科醫生。

  溫官裁決時慨嘆:「自己不斷反覆思考,究竟有幾多人可以過到呢個測試?」並有感而發地說:「指摘人犯錯是輕而易舉,但係咪每個人都可以抵擋到引誘;遇到突如其來的情況,能夠避免做出愚蠢的事呢?」

  拾遺不報金額大判囚合適

  溫官認同辯方說法,接受被告充滿悔意,而他的人生亦經過勤奮和努力,才成為工程師,家庭擔子亦不簡單。雖然案件只是拾遺不報在盜竊罪中不算最嚴重,但涉及金額50萬元,他絕對不認為,有錢跌下再有人執走的行為是可以理解,認為被告的罪責始終是嚴重,除要考慮被告個人情況,亦要平衡罪責。另外,雖然案件有齊可判社會服務令的因素,但判處監禁仍是最合適的刑罰。

  被告在庭上聽代表律師讀出他的背景時哭了出來,之後不斷向裁判官鞠躬差不多半小時。溫官之後開腔,指想專心聽律師陳辭,叫他坐下。

  被捕後將50萬元交還

  案情指,去年12月24日下午1時50分,被告在灣仔告士打道近史釗域道,偷竊香港安全押運服務有限公司50萬元。本年2月10日,警方在被告回家時把他拘捕。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拾去案中的50萬元匯入其內地的銀行戶口,並在他身上找到銀行的客戶通知書。被告其後於同月13日將50萬元交還。

  失款1523萬683萬未尋回

  在跌錢案中總共有逾3000萬元500元面額的紙幣散落馬路,經點算後,發現合共1523萬鈔票失蹤,連同執錢者主動交還的鈔票,迄今仍有683萬元下落不明。

  據資料顯示,案發後,警方已拘捕6男1女,年齡介乎23至68歲,直至現時為止,遭法庭檢控的有3人(見附表)。另有46人因應警方呼籲,將合共792萬元「金牛」交回。當日跌錢損失約1500萬元,即仍有731萬元下落不明。

[责任编辑:董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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