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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遭家暴為何容易被忽視

2015-12-30
来源:搜狐

  導語:中國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將於2016年3月起施行,為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依據。雖然該法律對所有家庭成員不論男女都一視同仁,但在現實中,男性遭家暴的現象更易被忽視。近日就有媒體曝出一則案例,浙江一名女白領頻繁對丈夫實施家暴,並稱丈夫從不反抗,自己打成習慣就順其自然了。

  男性遭家暴比例攀升

  反家庭暴力法中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而提到家庭暴力,人們的第一反應都會認為受害者是女性,然而隨著時代的發展,在社區、街道辦接到的家暴投訴中,確實有不少受害者是丈夫。

  近幾年,在青島市兩級法院審理的家事案件中,女方作為施暴者實施家暴並導致家庭破裂的案例也開始出現,並有逐年增多的趨勢。無獨有偶,在廣州,家庭暴力受害者中,男性比例也呈逐年上升趨勢。

  有公益機構曾在重慶做過一個200份的入戶調查和300份的街頭抽樣調查,男女比例均等。結果發現,在接受調查的男性中,有80%的男性稱受到過家庭暴力,連續多日不理不睬形同陌路這樣的夫妻冷暴力是主流,其次就是較輕的被抓傷、揪頭發之類的。當然,這個調查數據可能有些誇張,與川渝兩地“耙耳朵”(對懼內的男性的戲謔稱謂)盛行不無關系。嚴格來說,男性懼內,是丈夫對妻子的一種必要的妥協,是基於夫妻感情的特殊的“施虐-受虐”關系,不能籠統地與家庭暴力掛鉤。

  據媒體披露,全國有30%家庭存在家庭暴力現象,而在家庭暴力受害者中有近15%是男性。

  面對家暴 男人通常選擇隱忍

  事實上,男性遭家暴的數據可能比女性更難統計。不論男女,在遭遇家暴之後都會因礙於面子、顧及家庭或天性軟弱等等而選擇忍氣吞聲,真正到有關部門投訴、求助以及向警方報案的,都是少數。但男性由於素來在兩性關系中扮演強勢角色,對於顏面的顧忌程度也超過女性,在遭遇家暴之後,通常會比女性更羞於啟齒。

  通常情況下,男性並不會真正認為來自妻子或女友的輕度肢體暴力是家庭暴力,一方面是由於“好男不與女鬥”、“君子動口不動手”的“直男屬性”,另一方面,由於男女之間體格差距明顯,一般女性即使動手毆打男性,也不容易造成太大的傷害。而當這種暴力升格到一定程度,或者頻繁發生,對男性造成明顯的身心傷害時,受害者可能又會陷入另一種“大男子主義”的情緒,不願將“家醜”外揚。

  盡管隨著女權運動的發展,婦女地位如今得到很大提升,“男女平等”成為普遍公認的觀念,但不可否認的是,當今社會仍是男權占主導,在人們的潛意識中,“女性能頂半邊天”,更像是一種願景,而不是既成事實,無論在家庭還是社會中,男性仍然當仁不讓地負有更大的責任,並且相應地處於支配地位,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即使遭遇家暴的男性選擇向社會求助,也不一定能獲得預期的同情,更有可能是適得其反。

  男性遭家暴更易被社會忽視

  據報道,有人曾在英國進行了一項反暴力測試,在倫敦某公園內,一名青年男子慘遭女友暴打辱罵,圍觀路人很多,但無一上前對男子施以援手,人們大多面帶微笑觀看男子被毆全過程。此前,兩人曾經“角色輪換”,由女子扮演被打的角色,但男子剛一動手即被路人喝止。

  這個測試充分體現了男女雙方在遭到來自異性的暴力攻擊時的不同境遇,女性作為受害者時,似乎天然地會博得社會的同情,而受害者一旦換成男性,結果極有可能是遭到獵奇圍觀,甚至是嘲笑和逼視:“一個大男人,怎么就被女人欺負了呢?”

  在男權占主導的社會,重視女性權益的保護,是文明和進步的體現,比如各國都普遍設有專門保護婦女權益的組織機構,但是卻沒有一個專門保護男性權益的機構,潛台詞很明顯——男性是女性的天然保護者,自身並不需要特殊保護,如果有朝一日男性也需要特殊關照了,那就真的意味著“乾坤倒轉”了。

  男性也遭家暴 是時代變了嗎?

  家庭也是一個微觀的社會組織,有組織就有權力分配,傳統中國家庭裏的權力分配是男主外、女主內,夫妻之間是“夫為妻綱”。但即便是在傳統社會中,也有“河東獅”的存在,就更不用說提倡男女平等的現代社會了。

  如今男性遭家暴呈上升趨勢,一個主要原因就是女性(無論是經濟上還是思想意識上)越來越自立,在社會職業分工中扮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在家庭內部,妻子的職業成就、經濟收入超過丈夫,也不再是什么稀罕事,那么,她們在家庭中變得更強勢,也是自然而然。值得一提的是,隨著男女性別比例失調越來越嚴重,女性在婚姻關系中的強勢地位,也有越來越普遍的趨勢。而80、90後一代以獨生子女居多,自小嬌生慣養,自我中心主義比較嚴重,也使得夫妻之間不容易互相體諒,尤其是在感情基礎相對薄弱的婚姻中。

  其實女性施加給男性的家庭暴力,多數時候並非肢體暴力,而更側重於精神方面。事業上不太成功的男性,偶爾遭到妻子的言語攻擊,應該是比較普遍的現象,但一般人都會把這當成是妻子對於丈夫的鞭策,而不會認為是家庭暴力。此外,在相當多的中國家庭中,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也得到了繼承,一個主要體現就是女性掌管家庭財務支出。妻子對丈夫實行過度的經濟控制,也可能構成家庭暴力。在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定中,就有人大常委會的委員提出建議,將獨占、隱匿、損毀財產及實施其他經濟控制的行為也納入家庭暴力的范疇。

  需要成立“男聯”嗎?

  一種說法認為,相比女人遭遇家庭暴力,男人遭遇家庭暴力,對孩子的影響更大。因為孩子總認為父親是保護神,一旦父親的這種形象坍塌,孩子更容易缺乏安全感,從而產生心理缺陷。這種說法雖有幾分道理,卻容易讓人產生“遭遇家庭暴力的應該是女人”歧義。在現代文明社會中,家庭中的任何成員都不應受到暴力對待。在反家庭暴力法中,也並沒有對男女做出特殊區分,任何家庭成員都一視同仁地受到法律的保護。

  一些遭受家暴的男性呼籲成立與婦聯對應的“男聯”,以此來更好地保護自身權利。但這樣的觀念,如今看來還有一些“超前”,反對成立類似組織的人們覺得,男人是生活的強者,能有什么問題解決不了?不過據婦聯人士介紹,男性遭遇家庭暴力,同樣可以向婦聯尋求幫助和維權。而在男性遭遇家暴異常普遍的英國(2010年一項調查表明,英國超出40%的家庭暴力受害者為男性),為男性家暴受害者提供援助的機構已經超過了20所。在瑞士,也有類似的“男性之家”。

  其實無論是尋求法律支持還是婦聯的幫助,任何人遭到家庭暴力,都是有地方可以“申冤”的。而男性遭遇家暴的特殊性在於,在一個男性仍然普遍強勢的社會中,人們尚未適應男女關系的這種微妙變化。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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