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2628

獎賞應是無條件

2016-05-30
来源:香港商报

   我們早前提到金錢誘惑對孩子帶來的長遠負面影響,金錢作為附帶條件會損害他們的價值觀和內在價值,例如閱讀、音樂、藝術等,我們上周主要談了以金錢作誘因的錯誤例子。

 
  以下是兩個以金錢作誘因的正確例子:
 
  1. 不經意或偶然的獎賞(unexpected rewards)
 
  當孩子做對/做好一件事情,父母可不經意提出打算獎賞一件他渴望很久的東西(玩具或衣服),但要留意這種獎勵不可以經常做,因為孩子會以為常常有這種獎賞,他們就每次期待這些驚喜。
 
  2. 沒有附帶、關連的獎賞(task non-contingent rewards)
 
  獎賞時不要說明因為孩子做得好,意思是不說這次送東西的原因。這做法有些像「我愛我的子女,是沒有附帶任何條件的。」
 
  故此得出結論如下:
 
  最好的獎賞是不應該附帶任何條件的,不會針對過去、現在或將來,也不論結果。例如要帶孩子去旅行,只須說爸媽想和你一起有一個好的假期/開心的時間,不應說因為你考試考得好,達到我們的要求,所以有獎。
 
  研究報告也指出金錢利誘對兒童有很大的負面影響,影響一個人的內在價值,也會影響內在動力,甚至親子關系。要鼓勵孩子完成一件事情,金錢獎勵肯定不是首選,最好不選。其實孩子一般更喜歡父母的關懷、陪伴與擁抱,正面的鼓勵更有效,更持久。
 
  我們不會因為孩子乖、守規矩、聰明、成績好才愛他們,相反就不愛他們。教育孩子的基礎是無條件地愛孩子,我們的愛不應跟他們的表現相掛恥,用金錢做獎勵的行為要慎重做出。
 
  我們不應以金錢利誘、鼓勵孩子。謝謝支持,歡迎提出問題和分享。
 
  (金錢利誘之三)兒童理財顧問李錦
[责任编辑:邓煜闽]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