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等法院大樓明起試行安檢措施。 記者 林駿強攝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林駿強報道:高等法院曾發生有人持刀恐嚇的事件,引起外界關注。司法機構會於明日起,於高等法院大樓實施試行計劃,加強保安措施,相關訴訟人士及法庭使用者,需要提早到達大樓先接受保安檢查,將使用拱門或手提金屬探測器、檢查隨身物品;法庭使用者亦不得從外面帶水或飲品到法庭;刀、剪刀等危險物品或潜在危險物品,也不得帶進高等法院大樓。
不得帶水或飲品進入
高等法院大樓將於明日(1月31日)起,實施試行計劃以加強保安措施。安檢時間包括星期一至五上午7時45分至下午6時;星期六上午7時45分至下午1時;以及有緊急的法庭聆訊,於正常法庭時間外進行。
相關訴訟人士及其他法庭使用者,屆時需要提早到達高等法院大樓。高等法院大樓的法庭使用者需要先接受保安檢查,包括使用拱門或手提金屬探測器,隨身物品也需要檢查,才可進入「受管制區域」,即低層4樓的法庭,以及1樓至14樓。
前往高等法院大樓1樓至14樓的人士,要在地下進行安檢;至於前往位於低層4樓法庭的人士,就需要在低層4樓進行安檢。司法機構會在進行保安檢查的位置設置專用通道,以方便經常進出法院大樓的使用者,如律師代表及傳媒記者,讓他們可以更快捷地進入設有法庭的樓層。
基於保安考慮,實施保安檢查后,法庭使用者不得從外面帶水或飲品進入受管制區域;有關樓層將設有飲水機及售賣樽裝水的飲品自動販賣機;危險物品或潜在危險物品如刀、剪刀等,均不得帶進高等法院大樓。
法庭使用者如欲前往高等法院大樓低層4樓法庭以外的地方,以及低層3樓至地下,則不需要接受保安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