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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颁“粤台48条”惠20万台胞

2018-07-27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李苑立报道:7月26日下午,广东省政府举办新闻发布会,宣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促进粤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粤台48条”)从即日起正式实施。据悉,目前在广东常住的台湾籍同胞约20万人,“粤台48条”将让粤台胞受惠。
 
  “粤台48条”实施
 
  发布会上,据广东省台办副主任陈林佐介绍,“粤台48条”是广东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落实国台办和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31条惠及台胞措施”)的重要举措。内容由“积极促进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加快给予台资企业与广东企业同等待遇”和“逐步为台湾同胞在粤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广东居民同等的待遇”两部分构成,具体包括13个板块,共48条措施。
 
  其中,第一部分包括项目支持、扩大准入、技术研发、基建采购及混改、用地保障、拓展市场、农业和金融等7个板块28条措施;第二部分包括职业资格、人才支持、基金及评奖、文化学术民间交流、影视合作及图书进口、就业创业学习生活便利化等6个板块20条措施。
 
  开放国民待遇再创新篇
 
  据介绍,“粤台48条”将逐步为台湾同胞在粤投资、创业、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与广东企业、居民同等待遇。如台资企业可以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参与广东省的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可与广东企业同等条件参与省内基础设施PPP项目。在用地保障方面,适用省内企业土地保障与优惠政策。甚至在个人评奖方面,台胞亦可参评广东省的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三八”红旗手等。
 
  在支持台企技术研发方面,“粤台48条”提出重点支持台资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加大台资研发机构的支持力度。台湾同胞在广东省申办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将参照港澳居民执行,达135项。涵盖产业、财税、用地、金融、就业、教育、文化、医疗、影视等多个方面。在政府采购方面,台资企业可申请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并享受政府采购鼓励措施。在就业方面,台湾同胞可凭台胞证注册登录相应网站关注招聘信息。
 
  另悉,“粤台48条”努力以最优惠的政策、最便利的措施、最切实可行的办法,切实回应台企台胞的普遍诉求,让台湾同胞在祖国大家庭中更多获得感,在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实施等机遇上,进一步扎根广东,再创新篇。
[责任编辑:李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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