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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少明救人墮崖被裁定死於意外 法官引案例教訓籲安全行山

2019-04-04
来源:香港商报

 

  邱少明當日救人時失足墮崖,傷重不治。資料圖片

  【香港商報网訊】消防總隊目邱少明前年3月清晨在馬鞍山吊手岩搜救一對受困行山情侶時不幸失足墮崖,傷重不治。經過歷時5天的研訊,死因裁判官高偉雄昨日裁定被同袍稱為:「明總」的邱少明是死於意外。高官建議消防處考慮為攀山消防員添設專用登山鞋和裝有霧燈的頭盔。裁判官明言,行山本是一項很好的活動,但此宗意外正正是一個例子訓示市民,切勿預備不足下行山、或選擇難行的路線;形容要以死因研訊「買下教訓」,代價實在太大。

  吊手岩救受困行山情侶殉職

  高官語重心長寄語行山人士,不要抱着「自己做的事自己負責」的心態,因為除了家人會擔心外,萬一有意外又會影響到各救援隊伍。他坦言不希望再有消防人員因為不負責任的人所作行為導致傷亡。至於會否向消防處提出民事索償,家屬表明交由死者遺孀決定。

  頭重創血液阻氣道窒息亡

  高官裁決時指出,評估死者發生意外地點的地勢,無法判斷死者是先墮坡後滾下山抑或是直接墮崖,亦毋法判斷死者是因為踏空、抑或是依賴了不穩的物件而遇意外,只能裁定他是「在懸空的大石處失足墮下」,但相信死者墮地後即時昏迷;相信死者墮地一刻,頭部已受重創,大量失血以致血液阻塞氣道,影響呼吸至窒息。整個過程僅是短短數分鐘的事,因此裁定死者當場死亡。

  高官又不認為當天消防處人手編制有不妥當的地方,意外發生當天清晨大霧,但搜救隊一行6人,包括死者仍一致堅持繼續搜救行動,加上當日是「明總」自發領隊。有家屬曾斥消防處,安排直升機先將死者吊送到沙田消防局,再往醫院是在「折磨死者」,但高官相信,此安排是大霧下「無辦法之下最好的辦法」。

  倡增登山鞋霧燈頭盔設備

  高官在裁決中就消防員的裝備上提出兩項建議:消防處現時配給消防員的鞋雖符合歐盟標準,但當局可考慮另配備坑紋較深的專用登山鞋給攀山拯救隊伍選擇。消防署亦可在大霧影響視野、能見度低的情況下,給消防員配備有霧燈的頭盔。另外,高官對漁護署放置在吊手岩的警示牌感到滿意,不認為在警示牌方面要作任何改善。

  漁農署發言人表示,現時在各郊野公園共設有約700個相關警告牌,以提醒郊遊人士注意安全及切勿前往危險的地點等,以免發生意外。漁農署會不時檢討有關措施,並按實際環境和需要調整現有及加設新的警告牌。

  專家:初學者不宜攀吊手岩

  具豐富行山經驗的鍾建民提醒初學者不宜前往吊手岩。然而,吊手岩的路段沒有政府設施,全靠市民「開發」,因此比較「野」,但難度又未至於「九死一生」的程度。倘若行山者帶備繩索、鏈扣等裝備遠足,反而會弄巧反拙,背包太重令行山者容易失平衡。鍾又提出,市民如傾向挑戰陌生的路段,他們出發前應三思,行程是否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

  前年3月,現職警員的溫祖榮偕女友在吊手岩馬頭澗一處懸崖下被困。首批消防員接近晚上11點到達現場要求增援。消防局派出大隊人員登山搜救。死者與5名同事先出動會合首批消防員,豈料搜救途中意外殉職,終年50歲。他事後獲當局安排葬在浩園,及獲追頒金英勇勳章。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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