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暴動罪再去示威 男子撤保釋還柙

2019-11-13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7月14日沙田爆發暴動,3名男子被控暴動、傷害他人致身體造成嚴重傷害等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提訊。控方申請撤銷首被告梁柏添的保釋,指他在保釋期間,因參與集會再次被捕,認為他重犯機會高。法官批准控方申請,將梁還柙看管,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1日再訊。

  法官指被告重犯機會高

  被告梁柏添(23歲)、龔志遠(49歲)及李文謙(16歲)同被控1項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罪。他們被控於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一期3樓398號舖及383號舖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暴動,及意圖傷害張歷恆及郭兆恒。梁及龔另被控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暴動罪。

  控方申請撤銷首被告梁柏添的保釋,稱他在保釋期間,參與11月2日在維園舉行的候選區議員集會,並於軒尼詩道的橫巷遭警方截停及拘捕,指他重犯機會高。控方又指雖未有在被告身上搜出可疑物品,但他附近有23個防毒面罩、雷射筆等物品,疑是在場人士棄置。

  法官高勁修批准控方申請,首被告須還柙看管,及批准次被告龔志遠宵禁改至早上6時完結。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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