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湖南离职员工当掮客:与前同事合谋套取资金6亿多

2019-11-14
来源:新浪金融研究院

  

       文/贾谷闻

  裁判文书网近日披露了一则前银行员工伙同中行湖南省分行管理人员,骗取银行资金的案件。离开中行六年的黄勇,充当银行与企业之间的掮客,利用与银行前同事时任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国际结算部总经理周某的关系,摇身一变成为企业老总,为企业申请授信畅通无阻,并从中牟取利益。

  最终,这场骗取银行资金案件,造成了中行湖南省分行4.36亿元的逾期。充当掮客套取“中间商差价”的黄勇,也因骗取金融票证罪、行贿罪,获刑5年。

  一场银行与企业的饭局

  2012年11月,已经从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辞职六年的黄勇参加了一场普通的饭局。在这场饭局上,坐着时任中国银行平和堂支行行长李某、时任中国银行蔡锷支行副行长王某,还有金沐公司的老板劳某。

  很快,经过银行前同事的介绍,黄勇和劳某熟络起来。两人交谈期间,劳某表达了金沐公司的融资需求。劳某表示,由于金沐公司授信额度不够,目前项目还有2亿元的缺口。这时黄勇对劳某表示,其能够帮助提高金沐公司两个亿授信,如果增加额度成功,需要按照增加额度的2.5%给予好处费,同时还可以帮助劳某实际控制的金酉公司增加9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劳某当即表示同意。

  在一开始,劳某对黄勇的“能力”尚有怀疑。2013年春节后,黄勇开始在金沐公司上班。劳某发现,王某和周某经常不经意出现在黄勇的办公室里。劳某赶忙聘请黄勇为金沐公司总经理,并为其办理了五险一金,全权委托其为金沐公司融资。

  大权在握的黄勇和前同事周某达成了合作协议。2013年,黄勇邀请周某到金沐公司叙旧,主要沟通金沐公司增加贸易融资额度事宜,请周某费心关照。黄勇和周某约定,一旦融资额度提升,周某将获得一定的股份,并从2.5%的好处费中分出一部分。周某同时表示,钱暂时放在黄勇那里,如何投资由黄勇负责。

  搞定了“内应”的黄勇,迅速行动起来。他不仅充当财务人员修改金沐公司财务报表,将数据进行虚增,还充当银行工作人员,代为编造《授信调查报告》。同时,劳某提供伪造的交易发票,虚构交易及隐瞒资金用途等手段编造虚假的授信资料。很快,劳某迫切期待的2个亿的增加授信获得了批复,黄勇还连带着将劳某另一家公司金酉公司的授信由3000万增加到了1.1亿。

  被压制的质疑声音

  面对如此大额又迅速扩张的授信,中行系统内部也传来了质疑声。

  据时任中国银行平和堂支行行长李某回忆,2013年6月,黄勇和劳某找其提出给金沐增加2亿的授信,李某认为黄勇要求提高额度不符合常理,银行给民营企业3.2亿的授信额度太高,风险太大,并且,金沐公司2011年是9800万元的授信额度,2012年增加到1.2亿,2013年就增加到3.2亿跨度太大,没有一个递增过程。

  黄勇对其表示,只管负责往上报就行了,“省行那里的审批环节他可以摆平”。在李某看来,黄勇与周某3、王某7关系非常好,左右了吴朝刚的人事任免以及相关公司的授信。“其压力来自黄勇和王某7,在其眼里黄勇就等于周某,得罪黄勇就等于得罪周某。”

  被左右的人事任免的吴朝刚,是质疑这笔业务最激烈的人之一。在审批金酉公司1.1亿授信时,时任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国结部风险管理团队主管的吴朝刚即对上报授信的李某表示不会批准。然而,在周某的过问下,这笔授信最终迅速得到了批复。

  不久之后,黄勇如法炮制,意欲将金沐公司的1.2亿授信增加为3.2亿。作为风险负责人的吴朝刚让操作业务的客户经理不要报这笔授信,“就算报上来也会压着”。然而,周某自然对这个“拦路虎”除之而后快,随后,周某以提拔为由要将吴某调到支行。觉得很奇怪的吴某问李某其中的关系,才发现站在这笔授信背后的男人,黄勇。被逼无奈的吴朝刚,经由黄勇说情,最终被调到了保函团队。

  目睹这一切的李某,配合着黄勇和周某,为劳某手下两个公司分别申报授信1.1亿和3.2亿。他惊奇地发现,“(授信)上报蔡锷支行后3天省行就审核批复同意,真是快的不合理,以前至少是一个月以上,何况还是这么大的金额”,去年省分行研究好久驳回的6000万元金酉公司的授信,在黄勇手里,“省行十多天就给金酉公司批了1.1亿元的授信额度”。

  在这个过程中,黄勇共分得好处费1063.7万元,并将29万元现金送给周某,用于行贿。他拿着剩下的钱财四处置办房产,和放高利贷。

  银行员工与企业主“同归于尽”

  常与银行接触的企业总会发现,因风控的原因,银行贷款审批慢,周期长,反复开会讨论。而在本案中,刚上报的授信,仅过三天即可获得批复。3000万变1.1亿,1.2亿变成3.2亿,面对众多的质疑声,身为国际结算部总经理的周某,“顶住压力”,一路开绿灯,这又是何故?

  作为质疑者之一的吴朝刚的证词,隐约透露出一个事实。吴朝刚表示,在2012年11月办理茂森公司融货达业务审批时,茂森公司成立不满2年,不符合融货达的准入条件。周某介绍说黄勇是茂森的总经理,想做融货达。公司是贺伟的,黄勇说贺伟请他过去帮忙。

  这是否又是一起黄勇充当掮客,从中谋取利益的案例,不得而知。不久后,这笔授信成功获批,周勇也在一场银行与企业家的饭局上“跳槽”到劳某的公司。

  在摆平质疑声,成功为劳某获得大额授信,并套出钱款后,贺伟的公司出事了。周某和黄勇找到劳某,提出让劳某借3000万元给这家公司还银行贷款,否则整个湖南的“融货达”产品都会出问题。劳某无奈之下将其实控的另一家德奕鸿公司提供给黄勇使用,帮助该公司首次还贷3000万元。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还上这笔3000万元之后,还有另一笔3000万贷款待还的贺伟跑了。慌了神的黄勇和周某再次找上劳某,让其继续帮助还款,甚至威胁金沐、金酉公司的“融货达”融资也会受牵连,要压缩金沐、金酉公司的融资额度和周期。劳某不干了。

  闹掰了的黄勇、周某和劳某走上了同归于尽的道路。在周某的操控下,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开始压缩给金沐、金酉、德奕鸿公司的融资额度和周期,直到2014年11月份,其资金链断裂。

  2016年9月,黄某被捕,周某、劳某也被另案处理。根据调查,黄某三人利用金沐公司、金酉公司、德奕鸿公司,累计套取中国银行资金6.52亿元,截至案发时,逾期本金4.36亿元。

  2018年12月,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审理黄某骗取金融票证罪、行贿罪一案,两罪并罚判处黄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对扣押在案的赃款购买的多处房产处理后返还中国银行。

  2019年9月19日,黄某不服上诉后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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