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曼琪:法律不容許非法方式行使個人權利

2020-02-28
来源:橙新闻

   

陳曼琪。資料圖

  警方今早上門拘捕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指他涉嫌2017年6月在維園刑事恐嚇一名記者;及另涉嫌參與去年8月31日的非法集結。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陳曼琪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之下只有守法與違法之區分,法律從不容許任何人以非法的手段或方式行使個人權利,違法者必須承受法律制裁。

  陳曼琪又指,有關被捕事件,公眾都期望法治精神能夠得以彰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論種族、階級、政見或宗教信仰,都須遵守香港法律。

 

[责任编辑: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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