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聲音】「國安法」不影響港人權利自由

2020-06-09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煒強報道:昨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就基本法實踐過程和「香港國安法」進行深入討論。他們表示,全國人大通過有關香港國安立法的決定合憲、合法、合情、合理,得到不少市民支持,立法通過後也不會影響港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

  國家從未放棄維護國安

  譚惠珠回憶起草基本法第23條時的情形。她坦言,面對困難,國家對香港的信任好難得,「全世界沒有一個中央政府將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給一個地方政府去實行」。不過,香港回歸23年來都未能完成23條立法,甚至有人講明要在立法會阻止立法。此種情況下,國家已沒有太多選擇,因為從去年6月開始香港發生的影響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等問題,必須得到解決。她強調,維護國家安全的權力本就是國家所固有的,國家亦從未放棄過。

  梁愛詩指,全國人大通過決定,合憲、合法、合情、合理,有利於香港長治久安、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也得到香港市民支持,在短短時間內街站、網站收集到支持國安立法的簽名就超過290萬個。她又說,基本法第23條已寫明香港應就國家安全等自行立法,如果香港自己無做,不代表中央不可以做。她續指,有關法律通過後並不會影響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

  香港現有法例相當簡陋

  陳弘毅談到,目前香港《刑事罪行條例》中並沒包括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分裂國家的罪行。至於外國干預問題,已有條例處理外國政治團體在港行為問題,但不包括今次「香港國安法」所提出的外國政治團體、個人、機構對香港事務干預的行為。他說,香港的「反恐法」比起西方國家相當簡陋,只有《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針對財產上的制裁,力量相對不夠。他認為,「香港國安法」立法後,會由本港現有法院、法官審理案件。

  他又指,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演講提到「香港國安法」的一些重要原則,不會擴大打擊面,相信在「香港國安法」起草時會遵守這些重要原則,譬如「充分尊重香港特別行政區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會切實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符合現代法治原則和精神」等;法律條文亦須訂立得十分清楚,什麼行為和活動是違法的,什麼行為和活動屬於自由的空間,無須承擔法律責任,這些都會讓市民清楚明白。

[责任编辑:郭玉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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