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籍女子非法入境 被判囚15個月

2020-10-06 15:39
來源:香港商報網

 入境事務處調查人員於本月1日進行的反非法勞工行動中,在灣仔一間餐廳內拘捕一名年齡53歲的越南籍女子,被捕時她正在從事雜工工作。一名涉嫌聘用該名非法勞工的僱主亦被拘捕,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

 被捕的非法勞工昨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接受僱傭工作。她承認控罪,被判監禁15個月;同時,她亦被控一項使用偽造身份證,被判監禁15個月。所有刑期同期執行,合共被判監禁15個月。

 入境處發言人警告,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上訴法庭對違反有關條例的罪行頒定判刑指引,以監禁15個月作基準。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偽造身份證或他人身份證乃屬違法,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0年,另外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3年及罰款35萬元。

[責任編輯: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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