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更新】警方:積極跟進陳同佳案 會按法庭指示交還證物予家屬

2020-10-25 16:49
來源:香港商報

 警方今日(25日)回應陳同佳案,指事件發展至今,只有台灣容許陳同佳入境才能有所發展。警方指假若台灣原則上批准陳同佳入境,香港與台灣即可透過警務合作機制研究和安排陳同佳赴台行程。

 警方指,警務合作機制是港台警方溝通的平台,雙方一直透過機制處理案件。而警方有專責人員負責警務合作機制,日常亦與台方保持聯繫;警方表示,如果死者家屬希望將港方聯絡人員的資料交予台灣警方,以提醒台方可聯絡該香港警務人員,警方樂意將該人員的聯絡資料交予死者家屬。

 警方也解釋香港法律只容許於某刑事偵查而取得的證據只用於該香港案件,假若要移交證據必須透過司法協助程序。但《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不適用於台灣,故現時沒有法律框架進行證據移交,警方指它的一切行動和提供的協助必須按香港法律進行。

 警方亦表示一直就台灣殺人案一事與死者潘曉穎的家屬保持溝通,而法庭已指示警方將屬於死者的證物交還死者家屬。警方已聯絡死者家屬將相關證物交還。而警方會向死者家屬提供適切可行的協助,但不評論會面安排細節。

 警方下午兩度聯絡潘曉穎母親 潘母拒接

 潘太今日較早時發聲,指與警方會面告吹。警方下午約一時半致電潘太兩次,但潘太因身體不適,未有接聽,其後致電的警員向潘太發短訊,要求潘太聯絡他。潘太以短訊回覆,要求警方經傳媒回覆她早前提出的要求,包括香港警方會與台灣警方坐下商討案件;與她會面的警員是否有足夠權力決定,以及女兒遺物事宜。

[責任編輯:岳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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