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明分別推強制檢測和收緊防疫措施 限桌令減至食肆4人酒吧2人

2020-11-14 17:24
來源:香港商報網

 為預防第四波疫情爆發,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昨日公布收緊多項社交距離防疫措施,包括今日凌晨起落實強制檢測,當局可強制某類人士接受檢測,包括居於疫情爆發處所、特定職業等,註冊醫生亦可向懷疑確診者發出檢測指示。一旦持續違反檢測要求或命令,最高可判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其他措施,包括食肆每桌人數上限由6人收緊至4人,酒吧每桌人數收緊至2人,只可營業至午夜12時等。

 堂食時間縮短為早5夜12

 陳肇始昨午聯同食衛局常任秘書長(衛生)陳松青、衛生署署長陳漢儀、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醫院管理局總行政經理(病人安全及風險管理)何婉霞召開記者會。陳肇始表示,因應全球疫情持續惡化,過去兩周本地源頭不明個案有增加,決定為預防第四波疫情爆發,收緊一系列防控措施。在收緊社交距離方面,食肆每桌食客人數上限由現時的6人縮減至4人,酒吧每桌人數上限減至2人;食客只能在餐桌上飲食,離開餐桌時,如婚宴敬酒時,不得飲食,要佩戴口罩;食肆、酒吧、夜店及泳池入座率不得超過總容量的五成;堂食時間縮短為上午5時至凌晨零時;繼續關閉蒸汽浴、桑拿等高風險設施。有關措施16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6日。

 違強檢罰2000元再犯可入獄

 陳肇始表示,行政會議前日(13日)通過《599J章》,可按疫情發展強制某類人士接受檢測,例如在疫情爆發的處所居住或工作、特定職業人士、接近完成14日檢疫的抵港人士等。

 另外,註冊醫生可按臨床判斷,向懷疑確診者發書面指示,要求前往衛生署或合資格私人化驗所接受測試。有關規例將於11月15日凌晨生效,違規者可定額罰款2000元及發出強制檢測令;若再違強制檢測令,則屬犯罪,最高可判第4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

 全面收緊抵港人士檢疫安排

 在外防輸入方面,陳肇始表示,將全面收緊對抵港人士的檢測檢疫安排。除了非高風險地區的機組人員及已取得陰性結果的豁免人士,中國以外地區抵港人士須接受病毒檢測,在指定地點等候結果,並前往酒店強制檢疫14日。

 到訪極高風險地區的領事機構人員,除總領事或同級外,均須隔離14日。此外,自11月23日起,由陸路抵港人士要有陰性結果才可豁免強制檢疫。當局亦在研究收緊第599H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規例》的熔斷機制,延長禁飛航班的時間。

 研限制酒店房間最多4人

 針對近期出現Staycation群組,陳肇始表示,局方正研究修例,計劃將酒店及旅館列入表列處所,限制每間房最多4人,除非入住者來自同一家庭;所有訪客須登記個人資料。酒店及旅館須確保接受檢疫及非接受檢疫者的房間分隔在不同樓層;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接受檢疫者在檢疫期間離開房間,並進行測量體溫等其他防疫措施。(記者 葉珮如)

記者崔俊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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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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