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不賣「半碗」滷肉飯 男子怒持槍開轟判囚4年6月

2020-11-29 15:28
來源:香港商報網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蔡姓男子今年1月間到宜蘭羅東夜市向店家要買「半碗滷肉飯」,老闆拒賣半碗,雙方起口角,蔡男砸店恫嚇,並持改造槍枝朝隔壁已打烊的攤鋪鐵門開了一槍,遭報警送辦。宜蘭地方法院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蔡男4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

 事發于今年1月14日淩晨4時10分,蔡男與友人酒後到宜蘭縣羅東夜市,向一家羊肉湯攤商要買半碗滷肉飯,但店家不賣「半碗」,雙方言語口角後,蔡男徒手毆打老闆成傷,並且砸店,店面桌椅及用具散落一地。

 沒過多久,蔡又從機車置物箱取出改造槍枝及子彈,淩晨4時32分許再度返回這家店,持改造槍枝瞄準老闆恫嚇「不要再開店,再開店給我試試看」等語,而後朝隔壁攤位拉下的鐵門,射擊一槍後離去。

 判決書指出,蔡男擊發子彈造成鐵門破裂並外翻,顯然具有殺傷力。經鑑定其所持槍枝,為土耳其ATAKARMS廠ZORAKI925-TD型空包彈槍換裝土造金屬槍管改造;針對改造槍枝來源,蔡男推給一名去世的許姓友人所寄放。

 宜蘭地方法院指出,蔡男犯案後尚知坦承犯行,並與2名被害人就傷害及毀損部分達成和解,然其所持槍枝具殺傷力,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4年,併科罰金4萬元,可易服勞役,以1千元折算1日;觸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10月,兩罪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個月。

[責任編輯:雨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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