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國豪機場遇襲案宣判:2男1女被告被裁定暴動等罪成

2021-01-06 12:20
來源:香港商報網

 2019年8月13日,環球時報環球網記者付國豪在香港機場被暴力「示威者」包圍和襲擊,並被綁在行李車上。「佔旺女村長」畢慧芬及另外3男子涉嫌與事件有關,被控暴動、非法集結及擊襲等共8罪。案件今日(6日)在區域法院裁決,畢慧芬等3人參與暴動及傷人罪成,29歲被告黃逸豪罪脫。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前年8月13日晚上約11時半,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離境大堂G行段出現非法集結,其間集結群眾開始包圍付國豪,直至晚上11時49分,現場群眾向付國豪縛上索帶之時,便升級為暴動。

 環球時報環球網記者付國豪遭到暴力「示威者」不斷毆打。(資料圖片)

 4名被告依次為賴雲龍(20歲,兼職侍應)、畢慧芬(23歲)、何家樂(29歲,兼職司機及建築工)及黃逸豪(29歲,測量師)。他們否認2019年8月13日至翌日,在香港機場一號客運大樓離境大堂G行段,與他人參與暴動及非法惡意傷害付國豪。

 另外,賴雲龍及何家樂開審前承認普通襲擊、阻礙公職人員、及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罪。

 法官李慶年裁定黃逸豪非法禁錮、非法集結兩罪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賴雲龍傷人和參與暴動罪成;畢慧芬非法禁錮及傷人,參與暴動罪成;何家樂傷人和參與暴動罪成。

[責任編輯: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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