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稟要求法庭頒令警方公開催淚彈化學成分 高院駁回許智峯申請

2021-04-13 14:48
來源:香港商報網

 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去年初到高等法院入稟,要求法庭頒令警方公開催淚彈內化學成份。已潛逃澳洲的許智峯早前去信法庭申請終止聆訊,但上周突然「轉軚」申請繼續案件。高院法官陳嘉信今日(13日)聽畢雙方陳詞後,認為許智峯無意繼續聆訊,申請重開聆訊屬濫用法庭程序,故駁回他撤銷終止聆訊的申請,下令終止本案的聆訊,許智峯需就終止聆訊申請,全額賠償基準支付對方訟費。

 原告為許智峯,被告為警務處處長。許智峯的入稟狀要求法庭頒令警方公開任何在香港島中區發射的催淚彈所含化學成份,並就此提供有關書面供詞予其律師團隊及醫學顧問。

 陳官指,許智峯去信法庭及被告方申請終止聆訊後,突然又稱自己索取法律意見後,認為案件有充分理據,故希望撤銷終止聆訊的申請。陳官表示,許智峯清晰指自己無意繼續進行訴訟程序,一直有聘請律師代表,故相信亦一直有索取法律意見,如批准許智峯重開聆訊則屬濫用法庭程序,故駁回許智峯的申請。

[責任編輯: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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